劉一舟 發表於 2009-2-21 12:58

如果我買左隻水貨碟,睇完上拍賣網放二手,會唔會犯法架...{:1_331:}
sutter 發表於 2009-2-21 12:44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若那隻水貨碟根據法例是外地輸入而又牽涉金錢交易,基本我覺得已瀨嘢......當然除非有人篤你啦!!!

282000 發表於 2009-2-21 13:04

上次拉梅蘭芳都冇咁大反應{:1_262:}

劉一舟 發表於 2009-2-21 13:14

上次拉梅蘭芳都冇咁大反應{:1_262:}
282000 發表於 2009-2-21 13:04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上次冚嗰啲只係小店小舖,今次郁嗰間係H記喎.......

282000 發表於 2009-2-21 13:17




上次冚嗰啲只係小店小舖,今次郁嗰間係H記喎.......
劉一舟 發表於 2009-2-21 13:14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奇就奇在居然有人撐HMV繼續犯法{:1_262:}

taifat1975 發表於 2009-2-21 13:31

信和地庫2手店, CD / DVD / Blu-ray 水貨多的是!

Billyjean 發表於 2009-2-21 15:41





蠱惑天王單嘢嘅理由唔受好似係因為喺討論區放種子,法例好似介定討論區啲會員唔算係朋友,咁你放種子唔算同朋友分享,就如阿灌A事件,咪有個差佬話你醫貓俾朋友唔算犯法架,若果你放喺討論區可能公眾睇到就唔得 ...
劉一舟 發表於 2009-2-21 12:2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朋友』呢樣野好似由阿灌A先開始有,蠱惑天王罪成主要原因都係因為佢有侵犯版權人利益,縱然佢係無金錢利益....

如果搞團購係因為集體購買有折扣,或可以直接以批發價買,咁樣以身犯險都叫有價值;但明明個個都可以去買,價錢又係一樣,只係因為其他人懶以要一個人以身犯險,咁樣真係有點兒戇居

劉一舟 發表於 2009-2-21 15:51



『朋友』呢樣野好似由阿灌A先開始有,蠱惑天王罪成主要原因都係因為佢有侵犯版權人利益,縱然佢係無金錢利益....

Billyjean 發表於 2009-2-21 15:41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嘅意思咪就係佢衰在戇居放喺BT度俾人捉到話佢侵權囉,就算佢抗辯無金錢利益和同朋友分享都難以脫罪......若佢私底下互相傳受又點會被人捉到呢?

Billyjean 發表於 2009-2-21 18:44

58# 劉一舟

無錯,的確戇居,私底下當然無問題,但0係討論區搞團購應該都唔算”私底下”,就算係權限幾多都好,只要交收時有一個人係有問題(海關0既針、玩0野人)就玩完,所以呢輪搞呢D野,私底下pm熟人咪ok囉,咁高調只會惹來”狂蜂浪蝶”

劉一舟 發表於 2010-7-8 02:19

昨天新聞已報導H記單官司:認罪小懲HK$6,000。

lkljason 發表於 2010-7-8 09:36

本帖最後由 lkljason 於 2010-7-8 09:38 編輯

其實買美版同行貨跟本就唔同既客路,加上HMV影響得你幾多丫,使唔使打壓得咁盡呀!
有時間就捉d賣老翻啦,近排好似又多翻d,連大圍都有擺街邊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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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hmv都俾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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