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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星光閃亮耀尖東」節日燈飾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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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1 12: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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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參加者不限年齡或國籍。
• 是次比賽分為2個組別:
1. 「動感人物組」- 以人物配合2010年尖東燈飾為主題;
2. 「璀璨燈飾組」- 以2010年尖東燈飾為主題。

參加辦法:
•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遞交5份作品。
• 參賽作品必須使用8R或以上相紙印製或燒錄成光碟連同填妥之表格郵寄或送到下列地點:香港銅鑼灣禮頓道21-23號均峰商業大廈17樓A及B室,「Boxing Promotions Ltd」(信封面請註明「星光閃亮耀尖東」節日燈飾攝影比賽)參賽作品亦可以相片檔案(300dpi) 連同填妥之參賽表格以電郵發送至boxing@incnets.com(電郵大小上限為2MB,只接受JPEG 或TIFF檔案);
• 幻燈片恕不接受;
• 比賽截止日期為2011年1月3日 。  
• 查詢電話:2369 6662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


附則:
• 所有參賽者作品恕不退還;
• 主辦機構保留拒絕任何作品參賽或取消參賽作品資格的權利。若有任何爭議,以主辦機構之決定為準;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本人的原創作品,而且未經公開發表及未曾在其他攝影比賽中獲獎。如參賽者因參加本比賽或因為主辦機構使用、展示、刊出及發佈其作品而引致第三者的任何索償或訴訟,參賽者須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凡參加本比賽者均等同已無限制及無保留地授權予本比賽的主辦機構或其代表有權在任何情況之下使用、展示、刊出及發佈該作品而毋須另行徵得參賽者的同意及另外支付費用。主辦機構保留權利,將參賽作品作任何宣傳、展覽及印刷用途, 而無須先徵求參賽者的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提交,均為主辦機構或其代表的財產,恕不退還;作品如有遺失,延誤及轉遞錯誤,主辦機構或其代表不承擔責任
•主辦及贊助機構之員工及家屬不得參加,以示公允。

評審標準:
按照「作品主題的相關度」、「演繹聖誕氣氛的創意」、「對顏色和光影的運用」及「相片的構圖」作為評分標準

評選:
•著名旅遊攝影師李純恩先生、著名攝影師蘇文郁先生、旅遊作家Sony PlayStation總經理項明生先生、e-zone總編輯梁行之先生,以及東尖沙咀地產發展商聯會主席楊南國先生將聯合選出優勝作品;
• 比賽結果以評選團之決定為準,參加者不得異議;
• 所有得獎者將於2011年1月15日前獲專函通知。

獎品:
每組設有冠、亞、季軍各一名、優異獎各五名 及 網上投票選出'我最喜愛的作品'一名。

「動感人物組」
冠軍:現金獎HK$2,000、BenQ E1420數碼相機乙部(價值港幣$2380)及快圖美港幣$500沖晒現金券
亞軍:現金獎HK$1,000、iTech My Voice306藍芽耳機乙部及快圖美港幣$300沖晒現金券
季軍:現金獎HK$500及快圖美港幣$200沖晒現金券
優異獎5名:各得快圖美港幣$100沖晒現金券
'我最喜愛的作品' :酒店雙人自助晚餐券乙張

「璀璨燈飾組」
冠軍:現金獎HK$2,000、BenQ E1420數碼相機乙部(價值港幣$2380)及快圖美港幣$500沖晒現金券
亞軍:現金獎HK$1,000、iTech My Voice306藍芽耳機乙部及快圖美港幣$300沖晒現金券
季軍:現金獎HK$500及快圖美港幣$200沖晒現金券
優異獎5名:各得快圖美港幣$100沖晒現金券
'我最喜愛的作品' :酒店雙人自助晚餐券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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