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Raphael 於 2010-3-31 13:07 編輯
養得寵物, 就一定唔可以每一件事都講佢既 "權益" ; 因為你今日越著重佢既 "權益", 他日亦必會剝奪佢更多權益
你將佢養喺家中, 本身就已經剝奪咗佢喺外面世界闖盪既權益
我地可以話, 佢喺外面會好慘, 有個家俾佢, 經已抵消佢失去自由既損失
咁同樣地, 佢有不治之症時, 將佢人道毀滅可以將佢免於痛苦, 是否可以抵消佢失去生存權既損失??
動物有病時, 如果喺外面世界, 可能好快就會死, 痛苦短暫得多
但喺家中, 遲遲都死唔去, 日日吊住條命, 痛苦長得多
咁換個角度而言, 我地將動物養喺家中, 以 "人工" 既環境阻止大自然帶佢走, 是否等於剝奪咗上天俾佢地 "短痛" 既權利??
小弟太太以前有一隻松鼠狗, 幾乎有二十歲!! 可以算得上係 "狗瑞"......
佢臨走之前一年, 已經見到佢衰老得好緊要, 行幾步就要休息
後來有一日, 見到佢全日唔郁, 大小便都唔識行去廁所........ 我地知道佢已經 "到站" 嘞
直情唔考慮, 當晚就帶佢去診所打針, 俾佢長眠
到咗今時今日, 我地都無後悔過作出呢個決定 ; 旁人或者會話我地忍心
但我地深信, 要 "照顧" 寵物, 就應該要貫徹 "照顧" 呢個宗旨!
唔單止照顧佢生存, 為佢決定食乜著乜住乜玩乜
亦要照顧佢死.......為佢決定點死同幾時死
雖然, 作出"俾佢走"呢個決定, 主人心入面會好難過; 但唔好忘記, 我地係主人, 承受呢一份難過亦都係主人既責任
作為主人, 如果淨係照顧佢既生存 (因為開心), 拒絕負責照顧佢安息既安排 (因為傷心)............咁同 "輸打贏要" 有何分別?
咁不如當初唔好養寵物好過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