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 精神病 = 唔係壞人
高等教育= 唔係壞人 - 精神病
或
精神病= 唔係壞 ...
Raphael 發表於 2010-8-3 15:5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所見略同。
之前有前科唔判佢坐,後果見到啦!咪就係有第二次再犯囉!
重犯今日又唔判佢坐,剩係罰停一年牌,咁一年之後又會點?!
各位警察先生塊面及各位行街既市民真係要自求多福。
因為睇黎唔到呢位女仕唔撞死人果日,佢一日都重可以逍遙法外。
政府一方面提高醉駕罰則;另一方面又放寬D顛狂人仕重複醉駕不重判...
如此相重標準;難為D阿SIR重好無奈咁在電視上叫市民唔好因為今次判例而誤解醉駕嚴重性...
呢鋪阿SIR條氣肯定頂到上心口。 政府一方面提高醉駕罰則;另一方面又放寬D顛狂人仕重複醉駕不重判...
datacoma 發表於 2010-8-3 18:00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貼切o的講, 係"有後台既"癲狂人士~
如果係一般人, 未判之前都已經被打到不似人形 {:6_216:} 對付呢D後台咁硬嘅人,唯有用"死亡筆記"
回覆: 三度襲警唔使坐監
真係為所欲為!發送自我的 HTC Desire 大板凳 死亡筆記!
真係痛快! 哈哈~~~係呀, 呢個時候死亡筆記絕對岩用~~~~{:1_262:} 我有本死亡筆記..... 不過我唔記得佢個名同佢個樣{:6_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