嘥氣 六成冰鮮肉店違規 食環執法寬鬆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規定新鮮糧食店須將冰鮮肉類貯存於攝氏0至4度的冷凍櫃內,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發現,有逾60%出售冰鮮肉類的店舖,存在一項或多項違規情況,包括將冰鮮雞存放於沒有冷凍設施的膠箱,以及將冰鮮肉冒充新鮮肉出售,但食環署只作寬鬆巡查及沒有阻嚇力的警告。公署批評食環署「立法嚴謹、執法寬鬆」,漠視冰鮮肉類引發食物中毒的危機。申訴專員公署在調查期間,先後巡視全港多個街市的46間售賣冰鮮肉類店舖,發現超過60%違規。有店舖未有將冰鮮肉類放於冷凍裝置中,也有店舖將拆去包裝的疑似冰鮮雞,冒充新鮮雞出售。公署人員在相隔一個月後,再次巡視有關店舖,仍有近50%違規。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025/18478854 食環署點做嘢 !!! {:6_124:}{:6_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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