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5387
發表於 2013-5-17 09:37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387 於 2013-5-17 09:45 編輯
binge 發表於 2013-5-13 2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我找強國做比較會唔會好D?
佢地交稅又多又冇保障,
睇咗咁多篇澳州人師兄你嘅回覆,總結係你言論非常偏激,欠理性同齋諗理想,提出好多嘅舉例同比較都指鹿為馬兼觀點錯誤,簡單啲講就係你完全中哂嗰 4 條金粉餅嘅毒再加埋本身亦憤世疾俗,好彩大多數地道香港人都同你諗法唔同,否則香港會仲快PK! {:6_159:}
請記住,理性討論永遠先至係皇道,終日吵吵鬧鬧,又或者為咗達到自己嘅目的而無所不用其極,一哭二鬧三上吊嘅處事方法只會令人反感 ...... 嗰四個廢 up 人仕拉布拉到我哋 day day 都見到佢哋喺立法會不談政事就只講風月,"香港玩嘢王" 就啱哂做呢班友嘅稱讚號,其實你都應該好自為之啦,咪同呢堆友再癲埋一份,有閒情倒家不如開懷啲去玩影、音,咁咪重好,你話係咪?{:6_176:}
PS: 現實世界唔公平的確係不爭嘅事實,各地各國亦有唔同嘅文化差異同歷史背景,硬要將佢哋亂咁比較根本就唔合情理,睇嘢可以從多角度觀察再加上同理心去了解他人,我諗之後講出嚟嘅嘢會多啲人能夠認同囉! {:6_181:}
kcandy0000
發表於 2013-5-17 10:45
阿定 發表於 2013-5-16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少做少錯,跟足規矩,無人投訴得到你,投訴文化,做得到,被投訴機會越多,無左份工的機會就更多! ...
阿定講既我好明白但而家係比哩個更差,變到連應做既都唔做,真係要做就求求其其做做左同無做一樣嘛
ericcch
發表於 2013-5-17 11:13
kcandy0000 發表於 2013-5-17 10: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阿定講既我好明白但而家係比哩個更差,變到連應做既都唔做,真係要做就求求其其做做左同無做一樣嘛 ...
CHING,你提出的若現時政府把現有的政策做得好,做得到位。根本唔需要攪咁多花臣,推出一籮籮的新措施出來。這點我系同意架。但點解現時的政策做得不好,我覺得其中一個原因系傳媒。冇錯,傳媒系有監察政府的作用,但我覺得比較十年前,現在的傳媒過晒火位,好多報導不中立,太主觀(簡單D來講系洗讀者腦)。再加上垃圾會班杏家橙,只系識抽水, d官員為求名節保身,就算剛上任有幾宏大理想,慢慢都變成少做少錯, 安全渡過任期便算的心態了。
ilavbnm
發表於 2013-5-17 11:44
ericcch 發表於 2013-5-17 1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CHING,你提出的若現時政府把現有的政策做得好,做得到位。根本唔需要攪咁多花臣,推出一籮籮的新措施出來。 ...
其實我覺得仲有一點係好緊要...就係依家好多人心態變左
以往好多人覺得做人應該靠自己...依家就好多人覺得攤大手板問人攞先o岩
再加上一種"甚麼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一定無錯"心態
只顧自己利益(仲要不斷放大)+自己一定無錯...咁o既心態...試問有咩野佢地會覺得滿意呢?...{:6_194:}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2:16
ilavbnm 發表於 2013-5-17 0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唔只投訴文化...好多文化都有問題
做法官o既又唔尊重法律
做傳謀又嘩眾取寵
凡事以小化大,自我中心不以团体社会为先
所以五毛的士港女,十五蚊顧主,先效法垃
圾会乱洗公堂…………再者传媅而+系米冇
事做甘芝麻官C…………至于个官我反而撑佢,
五系因为15蚊五系罪,而系警方有好多調解
可以做,系五系以后单单打斧头要上法庭···
如果系顧主会比一次警告佢,再犯即解约………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2:20
MSZ 發表於 2013-5-16 17: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香港冇戶口
所以米以为六千文就海外港人一定撲返港,就算返泥刀会洗返系HK
五系d人谂带走左六千………我之所以甘问山叶会長刀系想证实下{:9_404:}
RiceR9
發表於 2013-5-17 12:29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米以为六千文就海外港人一定撲返港,就算返泥刀会洗返系HK
五系d人谂带走左六千………我之所以甘问山 ...
有人攞,有人唔攞既{:9_421:}
我諗大家希望D錢洗得其所!
幫D真正有須要既人,
唔好好似上年咁,再有老人家凍死係街情況發生{:6_148:}
ilavbnm
發表於 2013-5-17 12:36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凡事以小化大,自我中心不以团体社会为先
所以五毛的士港女,十五蚊顧主,先效法垃
圾会乱洗公堂………… ...
個法官都有講警方可以用"自簽守行為"處理喱單案
但前提係要被告認罪先得...依家被告唔認罪
如果警方真係咁做...到時又比人話未審先判喎...{:1_257:}
至於我話個法官...係話以法官身份唔應該咁講
就算覺得只係小事...都要尊重&了解法律精神
案情大小...只係當被告被定罪後量刑輕重o既考慮
唔可以因為案情小...做法官就話想唔受理先得架(就算係都唔好講出口啦{:1_262:} )...{:8_380:}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3:37
ilavbnm 發表於 2013-5-17 1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個法官都有講警方可以用"自簽守行為"處理喱單案
但前提係要被告認罪先得...依家被告唔認罪
如果警方真係 ...
五信任菲佣可以放工自已买,指定超市有单有据
既然$15甘既家事甘刀管五刀,就真系弊咯
最弊系原来为左$15可以浪费自已报案,上堂既
时间,我系官刀要点醒下佢
至於差人,如果系有情商小小刀要勸服C旦一方
但系一方又怕留底(怕又打斧头)又五敢认,一方
又死要追究留后环系身边,真系毛厘Logic{:8_380:}
ilavbnm
發表於 2013-5-17 14:49
agic 發表於 2013-5-17 1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五信任菲佣可以放工自已买,指定超市有单有据
既然$15甘既家事甘刀管五刀,就真系弊咯
最弊系原来为左$15 ...
其實單野...我估警方都係焗做o者(一方唔和解...一方唔認罪)
而且最後告唔告又唔係警方話事(由律政司決定)
個法官要鬧都要搵o岩對象先得架...定係個法官都唔知程序係點?...{:1_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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