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HOHO
發表於 2013-2-20 13:35
旁門左道{:6_199:}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4:29
本帖最後由 Frisby75 於 2013-2-20 14:38 編輯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0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咁大個集團成班大狀睇過晒就咬佢唔入
賣左有錢落袋就關人鬼事LU
對買家黎講, 無咩先例, 真係好多未知之素,...
不是明賣明買, 不同意 "在商言商" 的講法
因為快閃出售手法對買家絕對不出平
趙國雄加推加價百份之三, 其實是變相恐嚇準買家的手法
買家根本不了解, 亦不可能了解, 實質買的是什麽
很可能買家實質買的只是 "股份", 但只是一間沒有現金流, 沒有管理, 沒有業績的公司, 甚至一舊磚頭都冇。
請試問幾百个買家, 有幾多個真正了解確實買的是什麽呢?
而家唔係講一千幾百元, 幾百萬可能對絕大部份人是畢生的儲蓄。
以快閃方法迫人做一个有關畢生儲蓄的決定是絕對不公平的!!!{:6_121:}
當然香港人有羊群心理, 肓目信李生個招牌, 又不理解(或願意接受)李生帶有實質恐嚇手法的出售方式,
但這很明顯絕對不是 "明賣明買"。
{:6_124:}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14:43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明賣明買, 不同意 "在商言商" 的講法
因為快閃出售手法對買家絕對不出平
明白師兄意見
不過我主要既意思係相信賣方無迫個買家買 (無人可以/會迫個買家簽名, 賣D 層壓會籍可能會)
當然好多人會係旁邊做說客又會講遲左就無, 諸如此類既野 (去過售樓處一定知道係點) {:8_390:}
買賣亦只係交易, 都無話公唔公平, 賣家準備好晒合約(當然賣家係準備好晒)
買家簽左名, 有責任對合約內容負責, 應該唔關乎快閃與否
買家如果覺得合約唔清晰, 係唔應該簽名作實, 呢樣野係合約基本精神
買家係唔理解實質買咩既情況下簽名, 風險絕對係自己要負番
實質恐嚇手法我相信唔會有, 但唱雙璜, 誇大手法就相信實有
呢個係我明買明賣既意思 (純粹個人意見, 不喜請插)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4:59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14: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明白師兄意見
不過我主要既意思係相信賣方無迫個買家買 (無人可以/會迫個買家簽名, 賣D 層壓會籍可能會) ...
I see.小弟明白閣下的意思了。
李生(及其他地產商)有系统地操縱買家心理, 小弟卻仍認為是事實
雖然外國樓價冇香港咁費, 但很多地方有法定的泠靜期, 保障買家確實知道買的是什麽
香港自稱國際之都 及樓價這麽貴, 卻沒有相應法例, 這明顯是不足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15:11
本帖最後由 沙煞比 於 2013-2-20 17:13 編輯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I see.小弟明白閣下的意思了。
李生(及其他地產商)有系统地操縱買家心理, 小弟卻仍認為是事實
讚同師兄所講
係咁既情況下賣樓真係好明顯對賣家不利
好明顯賣方係好有部署係呢個時間(樓市無晒平價樓) 以咁既方式出售 (快閃吹人買)
又一之證明勝利多數因為有充足既準備
但呢個其實亦可以話佢香港成功既地方
係好短既時間作決定, 成功失敗可能只係一線之差
有冷靜期就唔會有咁快既交投, 就唔會有咁急既步伐做事
香港人反應快應該係其中一個致富/勝之道
今次真係唔知最後D 買家會有咩後果, 但總之呢一刻黎計賣方就一定係贏家 (合約簽晒點都有錢落袋)
Szelong
發表於 2013-2-20 15:28
本帖最後由 Szelong 於 2013-2-20 15:44 編輯
有冇聽今朝晴朗,把聲好似李生
from my friend's fb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151322359078367
朗
發表於 2013-2-20 15:32
Iv6hAu0opIg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5:34
本帖最後由 Frisby75 於 2013-2-20 15:35 編輯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1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讚同師兄所講
係咁既情況下賣樓真係好明顯對賣家不利
"成功" 對 "地產霸權" 就肯定係, "衣食住行" 边樣地產冇份!!!
"成功" 對 小市民就唔敢講, 巴士公可開空車霸佔路面, 賺巴士車身廣告費 (包括所謂"路訊通"),
廣告收入歸另一間公司, 條虧損數就另一本簿要求加價百份之八多
香港地今時今日好似仍是所謂"自由市場", 但實質寡頭壟斷卻是何其多!!
沙煞比
發表於 2013-2-20 15:46
Frisby75 發表於 2013-2-20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成功" 對 "地產霸權" 就肯定係, "衣食住行" 边樣地產冇份!!!
"成功" 對 小市民就唔敢講, 巴士公可開空 ...
貧者越貧, 富者越富
有錢人有錢就可以用錢用搵方法再去搵多D 錢 (走法律LA, 用財技)
自求多福啦
朗
發表於 2013-2-20 16:54
cs0dTOSxQ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