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逃生的救命時間 ... 車輛內裝耐燃性能介紹 (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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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或一般道路上您是否曾經看過火燒車? 無論是大車或小車,使用時皆有引擎或運轉中的電系設備所產生之熱源,且常處於高溫、砂塵、震動等惡劣工作環境中。
雖然在車輛設計開發階段,理應經過縝密的設計與繁複的安全性、可靠度試驗,例如排氣系統與燃油系統的隔離等,以避免車輛起火燃燒之意外,但不可否認的,若汽車各系統充斥著熱、油與電的存在,火燒車意外時有所聞也就不足為奇了 。
此外,若駕駛人或乘客有抽菸的習慣,則相對風險更大。由於車輛內裝材料是由多種可燃物質所組成,這也是我們必須重視的地方,尤其是乘客多且逃生較不易之大型客車。
1992 年健康幼稚園遊覽車火燒車事故,造成23人死亡;2003 年尊龍客運國道事故後火燒車,造成 6 人死亡;2009 年彭山隧道遊覽車起火,所幸無人傷亡。車輛使用中發生火災的例子,幾乎時時都在上演,無論是電路系統走火、燃料系統破裂或是煞車系統過熱,車輛本身隱藏了許多風險性。
據 2003 年尊龍客運事故火燒車成功逃出的乘客表示,「煙竄的很快,馬上就黑掉了,找不到逃生門…,時間太快了,以秒計算的…」。
事後檢察單位將問題的癥結指向安全門遭違法加裝座椅阻擋,以致逃生不及,但就另一觀點來看,若火勢不會蔓延的如此快,甚至車身內裝件能阻斷燃燒,或許就可提供乘客更充裕的時間來冷靜逃生,否則火勢兇猛濃煙嗆鼻,根本無法保證乘客在驚慌下能順利找到安全門,運用逃生設施。
為了爭取更多的逃生時間減少悲劇發生,世界各國莫不把車輛的逃生設施、火災防止及內裝耐燃等要求列為強制性法規。
國內也是如此,在多起重大事故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後,政府相關單位也開始重視此一問題,完備乘用車安全相關法規,其中,內裝耐燃性的要求,可說是扮演阻斷火源快速蔓延的重要角色。
針對內裝耐燃性的要求,我國所採用標準有: CNS 13387 及交通部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190項,燃燒速率皆不得超過 102mm/min,因此在內裝材料部份必需添加阻燃劑 ,來達到不燃燒或減緩燃燒之要求。
車輛內裝可燃材料材質主要分類為皮革類、塑料類、泡棉類、織布類及木質類等5大材質類別,其中木製品及真皮皮革製品這兩種天然材質,本身燃燒速率即不會太快,算是較佳之緩燃材料。
而塑料、泡棉、織布這類材料,主要多為石油基製成之聚合物材質,或是由易燃之棉麻布料製成,這些都是易燃材料,若無添加適當之阻燃劑,就不易達到減緩燃燒速率之目的。
在車輛上使用之內裝部品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
1. 椅墊、椅背 : 乘室內座椅之坐墊部品及椅背部品。
(如: 座椅、頭枕、椅套、座椅扶手、附屬配件等)
2. 地毯 : 裝置於車室內地板上之部品。
(如: 地板、階梯、腳墊、防水墊等)
3. 頂篷 : 裝置於車室內車頂之製品。
(如:: 遮陽板、天窗、頂蓬燈罩、置物架之可燃裝飾等)
4. 飾板 :裝置於車室內之飾板。
(如: 車門前、後及側邊飾板、駕駛艙儀表板、護膝板、後隔板、喇叭蓋、冷氣出風口、門飾條等)
5. 窗簾 :裝置於車窗之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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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裝材料依部品分類
總之,在政府法令強制要求下,市售車輛產品都必需經由內裝耐燃性檢驗合格,只要消費者不要任意改裝,自然就能保護您
「爭取逃生的救命時間」。 車箱內咁危險喎! {:6_126:}{:6_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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