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若葉 發表於 2011-8-2 11:52

最後通牒

梁芷珊Canny Leung
今日我會發出一個最後通牒: 有合約在身而仍未向球會報到者, 屬曠工行為, 必須盡快回港報到!!
~
我要講出這件事, 是因為我不要令有人誤以為可以鍾意點耍就點耍, 球會被玩都無佢乎, 現在已是最後機會.
在香港搞足球已經要面對好多挑戰, 唔好因為教練職員好人, 就利用呢一點去挑戰球會底線, 這甚至是合約精神的底線. 事件已經擾攘了一段時間, 全隊波都已受到影響.
請省回所有機票問題/護照問題的籍口, 立即歸隊.


邊個咁夠膽{:6_229:}

Pooh 發表於 2011-8-2 14:23

發最後通牒,使乜係Facebook呢。 要個球員收到個通牒,Send SMS 好過啦。明顯係Marketing,小事化大,幫隊波做吓宣傳等多啲人識啫。

lamtsai 發表於 2011-8-4 10:44

如果係外援,又點會識睇中文字?
真係多x餘{:1_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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