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a
發表於 2011-7-10 11:35
法例上任何時間,如娛樂/講嘢所發出聲音騷擾到人,就觸犯噪音條例,但警察到場會自行判斷噪音嚴重性,所 ...
成成 發表於 2011-7-10 10:32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警察會用分貝器計算有没有超出環保條例, 唔超係無事.
成成
發表於 2011-7-10 16:11
本帖最後由 成成 於 2011-7-10 16:16 編輯
我印像中,條例係:工業噪音,如打摏等地盤工業噪音,假日內全日,閒日1900-0700不能進行有關工程,有許可証,或緊急維修事故除外
如電鑽則不列為工業噪音,但如使用機動電鑽或兩把手提電鑽,則列為工業噪音,假日及閒日1900-0700受到條例約束
而假日全日,閒日2300-0700噪音管制,如家居裝修等發出噪音才受到約束
環保處噪音管制,每日24小時內,如娛樂設備,打麻雀,音樂,聊天等等,如聲音令到人煩優,便觸犯有關條例,警方接到投訴,會現場自行評估相關噪音的影響性,有否做成投訴者煩優,而作出適當行動,如勸喻,或口頭警告,但不代表投訴者一定合理,而警方係不會有分貝機量度,除非環保署收到如地盤施工,飛機,汽車發出噪音投訴,或卡啦OK場所發出噪音投訴,就會派專人用分貝機量度
年機前入狗房前外邊同事都係咁做,條例唔知有無改到,剛剛致電今年見沙展同事,話條例無改到
guly
發表於 2011-7-10 19:08
Powerf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