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yuen 發表於 2011-6-4 13:14

古蹟內放火影相

近年流行戶外婚紗攝影,年輕新人更喜歡挑選一些特色地點留倩影,甚至要求添加特別效果。但有網民近日在互聯網上載了一輯題為「古蹟內放火影相」的婚紗照,竟然是在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物的摩星嶺炮台縱火後拍攝,相片中可見一對男女背後火光熊熊,另外數張相片則是火燒後滿目瘡痍的災場景象。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無論是攝影師、助手及男女主角,均可能因今次「燄照」被檢控甚至監禁,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有網民最近在網上討論區上載了四張題為「古蹟內放火影相」的相片,列明地點為摩星嶺炮台遺址。首張相片可見一男一女在鏡頭前深情擁吻,背景則是「乾柴烈火」營造出的環形火光,拍攝地點疑為炮台遺址中央。其餘三張照片則為烈火焚燒後,滿布枯黑木塊及燒焦的地面。

不少網民看過有關相片後極為不滿,網民goldfish0606質問上載照片的人士「報咗警未?」pw00173更指「咁都得!拉佢地去做燒豬。」而Winnie19850130則謂:「報警先拉個攝影師,再拉兩個相中人。」

攝影師亦負刑責
摩星嶺炮台是戰事遺址之一,位於港島摩星嶺山頂一帶,○九年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物。由於摩星嶺屬郊野公園範圍,根據《郊野公園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特別區以外範圍生火或用火,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今次事件無論是負責或協助生火,及在場同意生火的人士,均會面臨檢控,因此攝影師及其於現場的助手、一對相中的男女等,均有可能要負上刑責。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黃國英稱,一般人如在室外生火,若不涉及宗教活動如燒衣,應事先知會消防處,如位處休憩地方或郊野公園,更必須事先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申請。

黃國英又指出,生火使用的燃料及用量亦受到規管,確保火勢在有效控制下燃燒,任何人如果未經過申請,在林區或郊野公園範圍內生火,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警方發言人則表示,會調查事件。

炮台遺燒焦木頭
記者昨日在現場所見,炮台周邊可見懷疑被火燒後的痕迹,地上又有燒焦的木頭,且滿布氣槍子彈。此外,也有人在此拍攝婚紗照。

本報曾聯絡疑為拍攝該張火熱婚紗照的攝影師,對方拒絕回應有關照片是否由其操刀,只着記者留下聯絡電話及稱會稍後回覆,但暫未獲其回應。







摩星嶺炮台現場所見,有焦黑的木頭。

radhk 發表於 2011-6-4 13:32

有埋link. 可以去拉人啦.

anyway, 果幅相又唔係影得特別出色. 放火有d無謂.

fm31331 發表於 2011-6-4 13:39

戶外婚紗攝影(炮台放火!){:6_146:}
{:6_124:} 檢控攝影師!檢控相中男女!

blindfaith3by8 發表於 2011-6-4 15:53

但又真係幾靚{:6_201:}

ykluk 發表於 2011-6-4 17:16

太過份, 攝影既目的係保留當下最值得記念既一刻, 但呢班人就火燒最值得保留既歷史建築物{:6_159:}
一定要拉人先得, 唔係下次有人火燒南生圍...{:6_170:}

marvintai 發表於 2011-6-4 17:21

唔知道佢地會唔會被起訴和受刑責?定又不了了之?

michaelwong 發表於 2011-6-4 17:35

太過份, 攝影既目的係保留當下最值得記念既一刻, 但呢班人就火燒最值得保留既歷史建築物
一定要拉 ...
ykluk 發表於 2011-6-4 17:1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下次去特首辦影相呀嗎!

mike384 發表於 2011-6-4 19:54

本帖最後由 mike384 於 2011-6-4 19:55 編輯

影相大哂咩, 咁如果真係殺人先影到好相, 係米可以殺人??
呢個已唔係法律層面的事, 係人的基本道德出現了問題.
就算唔係古蹟, 咁係我樓上放火唔通就ok咩??
問題唔係影相, 係有人用影相為所欲為, 用藝術做藉口.

minyuen 發表於 2011-6-7 21:04

警方正積極調查有攝影師及一對新人,懷疑在二級歷史建築摩星嶺炮台縱火拍攝婚紗照的事件。消息人士指,警方已將案件交由西區警區跟進調查,據知該區人員會邀請科技罪案組協助,分析網上流傳的相片有否經過加工,日內再派人到現場了解情況。警方發言人昨重申正了解事件,暫時未有人被捕。

鑑別是否合成相
警方消息指,事件交由西區警區跟進,料會由刑事調查隊伍負責。由於至今未曾有人正式就事件向警方舉報,在沒有目擊證人下,跟進會有一定難度,不過警方已派人登入各大網上討論區了解事件並取得有關的「放火」照片,又擬在日內派人前往懷疑事發地點的摩星嶺炮台調查及蒐證。

另據知西區警務人員亦會邀請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分析及鑑別相片是否合成照,若確實有人放火拍攝婚紗照,下一步不排除會聯絡有關的攝影師。

有網民最近在本港網上討論區上載四張題為「古蹟內放火影相」的照片,列明地點為摩星嶺炮台遺址,其中一張可見一對新人擁吻,背景則有環狀熊熊火光,相信位置是在炮台遺址中央,「火燒遺址」做法遭大批網民抨擊。而遺址屬摩星嶺郊野公園範圍,根據法例任何人在郊野公園特別區以外範圍生火或用火,最高可被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一年。

plnl88 發表於 2011-6-7 21:17

警方正積極調查有攝影師及一對新人,懷疑在二級歷史建築摩星嶺炮台縱火拍攝婚紗照的事件。消息人士指,警方 ...
minyuen 發表於 2011-6-7 21:04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監禁一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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