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瑟 發表於 2008-8-9 00:27

賠錢走就冇可能架勒, 邊可能咁益佢仲要賠錢比佢呢, 一個月通知, 唔做野坐係度都好架!!!

LAWSON 發表於 2008-8-9 00:39

原帖由 大佬John 於 2008-8-9 00:22 發表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作果個都唔係問題. 因為呢D書本質上係"成功既人寫俾失敗既人睇"
真係成功人仕都係睇哲學, 歷史書果D

不過如果正經一個月通知咁走, 佢實要我執好D手尾俾下一手先走... ...
正常D人要REFERENCE LETTER先會好頭好尾,佢叫你執好D野.你聽左咪算囉.佢咬係食咩.就算你殺左D FILE佢都耐你唔何,
如果係我我就會將自己以前做過既工作,BACKUP 一份返屋企,公司果D就清左佢.問起就話唔小心殺左.你既成果冇理由同人地分享唶.

佢而家咁叫你女友走,要補足錢的.連大假假期都要計返錢.如果同一位置唔再請人就要比返遣散費.

大佬John 發表於 2008-8-9 00:48

係喎. backup一份. 咪入唔到毁壞罪. .正.

ssss41357 發表於 2008-8-9 00:48

「如果係我我就會將自己以前做過既工作,BACKUP 一份返屋企」<--- 俾人捉到就大鑊~ Smilies003

Ricky24000 發表於 2008-8-9 00:57

原帖由 ssss41357 於 2008-8-9 00:48 發表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係我我就會將自己以前做過既工作,BACKUP 一份返屋企」<--- 俾人捉到就大鑊~   

Why ????

DVD迷 發表於 2008-8-9 01:08

仲知唔好咁傻,要走...最好做滿一個月先好走.Smilies018 Smilies018 Smilies018

ssss41357 發表於 2008-8-9 01:10

原帖由 Ricky24000 於 2008-8-9 00:57 發表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Why ????

你o係公司做既野,已經係屬于公司既擁有,基本上,要帶走就一定要得到 上司/公司 批準~

大佬John 發表於 2008-8-9 01:16

走就走硬. 只差在點走法最串..又合法.. 必要時蝕都要
最衰佢吼我過左會展. 如果唔係佢就甘.

[ 本帖最後由 大佬John 於 2008-8-9 01:17 編輯 ]

ssss41357 發表於 2008-8-9 01:18

一個月通知 + 無事忙~~~ :lol

kcandy0000 發表於 2008-8-9 01:19

我就唔會backup廢事比人有借口,不過就算妳唔補錢走做多一個月,妳比個良心佢,佢都一樣當妳係衰人,無論妳做咩,向佢眼裡都會覺得妳古古惑惑架啦,我之前公司就係咁,成個月大大話話咩都唔洗我做,驚死妳爆大獲咁,最好笑係,有日有客黎office整機問我野,我咪順便答佢,叫佢買咩買咩就解決到架啦(我老闆一聽見我同個客講野就嗱嗱聲閃出黎驚死咩咁)當個客問幾錢,我問老闆(因為我只係工程師價錢既野我唔知)我老闆諗都唔諗同個客講,唔洗架,唔需要架(我心諗:妳知唔知自己講緊咩呀?)個客一聽眼都特埋(比生意妳妳叫我唔洗?)之後5秒我老闆先發覺自己發傻中即刻同個客講妳等等我幫妳打過鋪果邊問!!!
我本將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者謂我何求!
妳比個良心佢,佢當狗肺!!!!!

[ 本帖最後由 kcandy0000 於 2008-8-9 01: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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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唔做呢份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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