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21 發表於 2011-3-16 17:35

★★★ 極 度 不 滿 ★★★

本帖最後由 wt21 於 2011-3-16 18:20 編輯

{:1_334:}
本人不滿該版友未得本人同意
將本人二手賣買POST內容文字及顏色格式盗用
我不知該版友有甚麼岐途
請版主盡快跟進及處理
http://www.post76.com/discuss/viewthread.php?tid=65058

像偷用人家相片一樣

rst 發表於 2011-3-16 19:11

wt21 ching, 唔好咁燥. 我相信jack ching 都係無心之失, 佢認左咪算囉.

最近響道有位ching都將我一個post copy and paste 到其他forum, 仲要一粒字都冇改.....我都好嬲!! 但係諗諗吓嬲都無謂....不過我以後肯定會盡量唔出post. 做返CD-ROM.{:6_188:}

==> 結論係害左個forum.

kalok6 發表於 2011-3-16 19:22

其實真係好小小小小事........何必要攪到咁.....{:6_141:}

Post76 Admin I 發表於 2011-3-17 01:09

wt21 兄,不好意思,因為版務組近來工作較繁忙,所以現在才跟進你的投訴。首先,我們網站一直對知識版權都很重視,亦不時主動提醒、教育網友,甚至主動刪掉所有侵權的帖子,所以無論圖片或是格式也如事。

至於你對 jack331 師兄既指控原則上是成立。不過可以企定的是,就算法官為犯人判罪之前,都會研究、考慮到犯人犯罪時心態及原因,如果在不知情或無心之失的情況下獨犯法例,相信亦有機會輕判。跟據 wt21 兄提供的內容及連結,我們看得出各下是一位做事清晰有條理的人。亦正因如此,有其他師兄模仿也不出為奇;好彩的話,其實可以漸漸帶動到整個二手區發帖都以你有條有理的模式,這樣起不是由你可始改變到整個發帖文化,以網站角度來看亦是好時,大家亦都可以出入有序、平平安安 ~ 哈!

況且,我們的討論區正想給大家忙裡偷閒、鬆一鬆的好地方,而且亦一直主張大家可以和諧討論、以和為貴的文化,所以如果証實到個中版友出發點非存心做壞事,可否放開一點就此了事? 不過亦明白點講 jack331 都有不對,我們決定減他 50 分了事,相信算對各下一點交代。

最後,如果再有師兄再模仿你較清晰的二手發帖格式,希望你亦可放開一點,讓這種有條理的二手帖發揚光大,謝謝!


版務總管組

Post76 Admin I 發表於 2011-3-17 01:27

rst 師兄,如果你有此發現,可以找我們跟進。一旦該師兄經勸籲後,仍未有改善、刪除相關發帖或加入轉載之類字眼等等,我們絕對可以於 post76 網站內對這位人兄禁言、禁訪問及試試要求相關討論區跟進有關侵權行為。

希望不要因為這類少眾害群之馬影響到 rst 師兄的真心分享,我們承諾遇到此類投訴,定必小心查証,為師兄們取回應有的權利。


版務總管組


wt21 ching, 唔好咁燥. 我相信jack ching 都係無心之失, 佢認左咪算囉.

最近響道有位ching都將我一個post...
rst 發表於 2011-3-16 19:11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jack331 發表於 2011-3-17 02:57

wt21 ching, 唔好咁燥. 我相信jack ching 都係無心之失
rst 發表於 2011-3-16 19:11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其實真係好小小小小事........何必要攪到咁.....

多謝rst同kalok6兩位講好說話, 都好同意Post76 Admin I的說法同減分,
認為沒有什麼不對, 只係覺得遺漏了留言要互相尊重, 這有心的攻擊相比起無心之失
豈不是更為重要?? 唔知Post76 Admin I是否認同?? 只要睇番被屏蔽的內容便是了,
這樣才令人覺得公平公正呢~!! 同埋今次係因為覺得佢個安排好先跟佢, 才知道原來
跟格式都有問題, 咁其他無心果D真係要睇下有無相同先好出, 以免再有同類事件.
至於kalok6兄所講好小小小小事, 我都好認同, 所以直至呢刻, 都無諗過會咁長遠.

tung11280 發表於 2011-3-17 03:21

本帖最後由 tung11280 於 2011-3-17 03:43 編輯


都唔係好大問題,這樣其實好清楚,學習好處係好事{:1_351:}本人支持
不過最尾加上此格式參考wt21咪解決咗

PP-HK 發表於 2011-3-17 09:30

正面d去諗, 有人抄你既格式代表你做得好同有人欣賞, 如果多些人仿效, 將來成為76既二手區格式亦無不可。至於講及盜用一詞可能就大了一點, 相片之類就話有擁有權姐, 格式呢樣真係未聽過。

kingking1970 發表於 2011-3-17 11:38

本帖最後由 kingking1970 於 2011-3-17 11:42 編輯

版權的事,什麼也可以申請,批或不批就好難講。格式版權 ... 我估與雜誌記有格式,其它報館不會抄近似。點都好,我都好讚同師兄所講:「有人抄你既格式代表你做得好同有人欣賞, 如果多些人仿效, 將來成為76既二手區格式亦無不可。」現在網站亦為樓主做了點動作,希望樓主可以平熄怒氣,小事化無。

正面d去諗, 有人抄你既格式代表你做得好同有人欣賞, 如果多些人仿效, 將來成為76既二手區格式亦無不可。至 ...
PP-HK 發表於 2011-3-17 09:30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hkbeachboys 發表於 2011-3-17 11:41

正面d去諗, 有人抄你既格式代表你做得好同有人欣賞, 如果多些人仿效, 將來成為76既二手區格式亦無不可。至 ...
PP-HK 發表於 2011-3-17 09:30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PP-HK兄,我覺得冇咩問題,格式一致仲好,整齊d,好睇d,最好有個template,好似填充咁,唔洗煩... {:6_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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