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 發表於 2011-3-14 22:27

給老馮的信(好長篇的)

從網路上看到的, 但找不到源頭, anyway, 看看吧....

原名 : 給阿仔的信
仔,當我到警署為你保釋的一刻,真的令我百般滋味在心頭….

仔,爸爸並非怪責你要我走一趟,反而我是擔心,你是否明白自己的所為。因此,回家後我與你討論你的所為,我問你為何要去遊行示威,你指示威是因為財政預算案做得不好,預算案幫不到老人家、無退休保障、對13歲的我又無甚幫助、我又無六千蚊派又無什麼津貼。一方面,我對你關心時事的態度非常欣慰,但另一方面我對你對社會或者政府不斷的訴求就覺得很擔心。

仔,當你對社會不斷的要求,某程度上加重了對社會的依賴。阿爸讀書不多,18歲巳出外打工,正如好多香港人一樣,自食其力,靠自己的一雙手及努力,為未來捱下去,當然我得承認,社會上天生不是個個都可以靠自己既努力而生存,所以這羣人就必須社會的幫助,但13 歲的你,為何不努力去改善自己既生活,反而去問政府要更多福利呢? 為何你未對社會有何貢獻,就去問社會要更多呢? 現在我們的家只是平凡,但三餐都總算溫飽,總算有基本的條件、可以無牽無掛地去拼,你的人生只是剛起步,可以透過讀書、進修、勤奮、智慧、機遇等等去改變或者改善你的未來,你對我說: “沒有革命,那有改變”,但我反而認為”沒有努力,那有改變”呢!!我希望你可以靠自己,去創造未來呀!!

仔,阿爸都開始步入中至晚年了,當我聽到你話要全民退体保障,我的反應不是喜而是憂。記得我的爸爸,你的爺爺曾經對我講,他老人家唔希望依靠我去養佢,不要為仔女加重負擔,我很感激他,令我以後的日子負擔得少,自己能享受得更多,所以爸爸都希望能繼續依個”傳統”,情願自己少點消費,多點儲蓄,不希望我自己享樂完又要你或者社會為我負擔。講件事你知,有一次,你伯父到澳門賭錢後來問我借錢,我就同你伯父講: 你賭不如我賭啦!你去賭錢去博去享樂,點解要我幫你埋單呀”,最後,我一分錢也沒借給你大伯。雖然有全民退休保障,我應該開心,因為我都差不多退休,可以即刻享受到,但以後的你同埋納稅人起不是要付出多!!

仔,社會上開始漓漫著將自身既責任推向別人的現象,每事都要人家提醒或者要人比警告。記得昨天我地去超市購物,有個顧客不斷責怪超市職員沒有提醒他為購物儲積分; 又例如,有家長投訴學校老師,沒有提醒學生要交準時交功課; 政府又要將人民既所有事都要負責等等,試問政府那有能力做到咁多呢? 當大家將自身的責任推向別人或者政府時,只會令自己變得更不負責任,依賴性強與及警覺性更低,其實這是個很危險的現象,我地埋怨有沒有自理能力的港童出現時,其實緣於有怪獸的父母,如果我們繼續將自身責任推卸給別人或者政府,恐怕受苦的只會是自己呀!!”待人巳嚴,待己以寛”這種心態巳經在流行了。

仔,坦白講,我對你激進行為表現得很擔憂。如果我們是身處利比亞或者埃及的極權政府,我會為你的激進行為感到很自豪,因為我的兒子不畏強權,不惜犠牲生命去爭取民主自由與及對抗極權。但身處香港的你,其實有好多渠道去表逹你的不滿及訴求,包括遊行示威以及用選票去表逹對政府的不滿,但為何要衝擊警方,阻塞道路呢? 我地易地而處想想,被你阻塞馬路而令其他人出入不便,這又是否剝削他人的自由呢? 而被你衝擊的警察,只是個執行職責,為何你要衝擊他們令他們受傷呢? 為何不能易地而處呢!!

仔,社會上要用法例去維持秩序,更要我們的品德去令世界變得更美好。記得有一次與你一同乘電梯時,我們最先進入,我叫你按著開門掣,好等後來的人可以進入,但你反問我”為何要我負責按著掣呢?其他人做不可嗎?”那刻我很錯愕,當然我有向你解釋這是為人設想的行為吧! 禮讓、尊重他人、禮貌、推己及人及為人設想等等都是良好的品德,但社會變得放任自由令人好容易失去這些德行,只顧自己,不理他人的感受,那麼社會只會變得越來越自私自利呀!!

仔,其實爸爸忽略了與你討論時事,是我個人的好大責任。社會上有許多意見及報導,可能未必全面,作為13歲的你,可能未必得分析得清楚,而作為父親的我,更應有責任為分析,令你思考問題時可以更多方面同更立体,當然,以上的也只是爸爸的意見,也是給你參考的,我並非想將自己的一套加於你身上。
人生許多事情,要自己去感受同領會,今次經一事長一智,今次事件正好作為你人生寶貴的一課,為你未來下殿下基石。
給常上街爭取社會資源的一群

ADA 發表於 2011-3-14 22:30

上街示威的80後, 請問你們有自已在香港這個社會做過什麼?
請不要只講"權利", 盡了自己的"義務"再說其他吧.

edlsang 發表於 2011-3-14 23:30

好文章。

fuman0123 發表於 2011-3-14 23:33

回復 2# ADA


    絕對同意………{:6_193:}

fuman0123 發表於 2011-3-14 23:34

好文章x2{:6_183:}

plnl88 發表於 2011-3-15 00:24

好文章x3 {:6_162:}

corolladv 發表於 2011-3-15 00:52

好文章x4

ngansir 發表於 2011-3-15 01:01

幾好{:5_82:}

Raphael 發表於 2011-3-15 08:37

其實,啲人並非唔明白「自食其力」呢個道理
只係佢地選擇將呢個原則拋諸腦後而已

有啲人只會諗,政府既錢有咁多,一心淨係想分一杯羹;
但從不想想,呢啲錢到底應否屬於自己
更不會想想,政府今年作咁大既開支,今後日子會從乜野人身上搵返呢筆錢
佢地多數人反正唔駛納稅,有份食無份埋單,索性闊佬懶理

emuho888 發表於 2011-3-15 08:50

好文章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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