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W2 發表於 2008-6-13 11:08

商人阻礙白車罰3000 兩車碰撞 追截理論

【明報專訊】精品店商人去年8月駕車沿太子道西行駛,司機報稱閃避載有病人的救護車,令他扭剷上路壆。司機其後追前截停救護車理論,結果令病人阻延了27分鐘才送院,幸無大礙。司機早前被控

阻延消防人員及不小心駕駛兩項罪名,控方昨撤回不小心駕駛罪,司機承認阻礙消防人員罪,判罰款3000元。

阻27分鐘 病人幸無礙

裁判官唐慕賢判刑說,幸好救護車上病人的傷勢屬非緊急,否則後果嚴重,並指每日道路上會發生不少同類意外,此案屬單一事件,但仍斥責被告蘇偉榮(40歲)行為自私,只顧自己爭辯,罔顧病人安危。

辯方求情說,被告已婚並育有兩名分別19及13歲的女兒,在旺角    及銅鑼灣    開設精品店。被告有21年駕駛經驗,今次是首次與救護車發生碰撞。他強調救護車當時沒有警號及閃燈,對方駕駛態度亦有問題,雙方遂停車理論,並非被告抽頭截停,但被告承認將車停在路中心是不理智,承諾以後不會再犯。

控罪指出,被告於07年8月16日在太子道西273至275號對開,無合理辯解下,阻延消防員執行職務。案情指事發當日下雨,路面濕滑,一輛救護車從黃大仙    接載左腳有麻痺的婆婆往伊利沙伯醫院    ,救護車沿太子道西二線行駛,被告駕私家車行一線。當兩車駛至近喇沙利道交界時,由於一線停有小巴,被告欲切出二線,怎料救護車駛至,被告只好扭閃避,令其車剷上路壆,車側鏡及泵把位刮花。

被告其後駕車追前,抽頭停在救護車前下車理論。救護員通知被告車上有病人,要求他將車駛開,惟他沒理會,更聲言要投訴救護員的駕駛態度。救護員通知上級報警,並召來另一輛救護車將傷者送院。

【傳票編號﹕KCS33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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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ljason 發表於 2008-6-13 11:25

硬膠人!Smilies003 Smilies013

jimmysiu 發表於 2008-6-13 12:26

正能樣!Smilies004

ming 發表於 2008-6-13 12:48

第日佢左AMBU撚屎 一定比人阻

Terence 發表於 2008-6-13 13:22

硬膠人! x2

雷因 發表於 2008-6-13 13:32

"由於一線停有小巴,被告欲切出二線,怎料救護車駛至,被告只好扭閃避,令其車剷上路壆,車側鏡及泵把位刮花。"

cut 線唔洗望鏡睇下有冇車上緊黎架, 仲話21年駕駛經驗, 手推車呀...........:lol :lol :lol


[ 本帖最後由 雷因 於 2008-6-13 13:33 編輯 ]

ming 發表於 2008-6-13 15:14

香港人喳車唔睇路
一係講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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