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瑟
發表於 2008-5-22 09:21
哈哈........所有師兄弟都返黎勒~~~Smilies017 Smilies017 Smilies017 Smilies017
AW2
發表於 2008-5-27 17:04
網誌幸災樂禍
女生被記大過 2008年5月27日
【明報專訊】四川地震傷亡慘重,屯門某英中中一女生早前在網誌表達意見,說「完全無覺得傷心」及災民「死多啲咪好囉」,引起網民激憤,紛紛向學校投訴。女生早前已公開道歉,但校方昨日決定向女生記大過,以示她「要為言論負責」。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女生需接受教育而非處分」,校方不應以學生言論的錯誤觀點「入罪」。
張文光:應警誡 不應罰
該英中名校校長回應事件時指出,訓導組商議後,校方將記女生一次大過;該女生深感懊悔愧疚,經輔導及跟進後情緒已穩定。校長指出,該女生主動要求向全校師生道歉及願意接受處分,校方接納其請求,上周五早會上她已正式向師生致歉。
校方要求她日後多參與義工服務,學習關懷和付出,多閱讀心靈佳作選及定期提交報告,以建立正確人生觀。
校長說,已於早會中鼓勵全校師生接納及原諒該女生,讓她重投校園生活,該校教師、社工、教育心理學家和其家長會繼續合作,輔導和鼓勵她。
張文光認為,所有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女生也需要顧及民族感情、對死者尊敬,校方有責任教導女生,但未必要記大過作為處分。他指出,該女生只是言論觀點錯誤,校方及女生可視記大過為警誡,但不應當作處罰。
小瑟
發表於 2008-5-27 17:17
記大過...........呢D野好似同紀律冇咩關係架喎, 咩事要記大過呀??? 奇!!!!!
ssss41357
發表於 2008-5-27 17:20
我有D興趣想睇睇佢學校既校規先~ :lol
雷因
發表於 2008-5-27 17:23
我覺得張文光講得o岩:應警誡 不應罰
要做既係思想工作, 唔係令個女仔係成績表上留一個污點
WAIYY
發表於 2008-5-27 21:53
原帖由 AW2 於 2008-5-27 17:04 發表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網誌幸災樂禍
女生被記大過 2008年5月27日
【明報專訊】四川地震傷亡慘重,屯門某英中中一女生早前在網誌表達意見,說「完全無覺得傷心」及災民「死多啲咪好囉」,引起網民激憤,紛紛向學校投訴。女生早前已公開道歉,但校 ...
啲大人都只係諗到啲表面嘢,咁你想啲細路可以識諗到邊:L :L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