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新聞:陳志雲即日復職
本帖最後由 waicsl 於 2010-11-16 09:47 編輯無線新聞:陳志雲即日復職
陳志雲復職
2010-11-16 (09:04)
捲入貪污案哄動全城的無線業務總經理陳志雲今日起復職。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00511) 發表通告表示,董事局經過仔細考慮,就有關廉署對較早前停職的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的指控、性質及實質,以及對公司及股東利益等因素後,董事局決定,即日恢復陳志雲作為廣播業務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但暫時不能負責藝人管理及選角安排,今日起復職。
電視廣播指,廉署對陳志雲指控,聲稱是與藝人管理及一項演出工作有關,他在公司內其他權責,工作不是廉署調查目標。
陳志雲、叢培崑與無電視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3人,11月2日獲控方撤銷3條控罪,3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本月23日轉介區域法院審訊,各人繼續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候審。
廉署是於今年3月拘捕陳志雲等人,懷疑他們貪污,協助「密友」叢培崑屬下公司取得無線製作節目的合約,以低價要求多名藝員在他們製作的節目中表演。一度受查的無線電視前節目監製錢國偉及藝員寧進早前已經獲撤銷保釋。 單case搞掂左咩.....{:6_136:} 單case搞掂左咩.....
ricoy288 發表於 2010-11-16 09:33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陳志雲復職
2010-11-16 (09:04)
捲入貪污案哄動全城的無線業務總經理陳志雲今日起復職。 我已加詳細資料 我都係剛才聽收音機知道消息! 咁星期五晚台慶佢咪企得返出嚟囖! 志雲侷飯 again.................... 幾時先再有智能焗飯睇呀?{:6_143:} TVB 好看重陳志雲, 個"焗飯"好正呀,希望可以再焗一次 箇中是什么原因? 無線宣布陳志雲即日復職
(明報即時)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09:45
電視廣播公司(無線)今早宣布,因涉及貪污詐騙而遭廉署起訴的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於即日復職。
電視廣播公司(0511)今早透過香港交易所發出聲明,指其董事局決定,今日恢復陳志雲作為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惟藝人管理及選角安排則除外。
董事局表示,知悉廉政公署對陳志雲所提出的指控,是聲稱與管理及其一項演出工作有關,但在公司內的其他權責及工作,並非廉政公署調查目標。
經仔細考慮過對陳志雲的指控性質及實質、公司及股東利益、企業管治的原則後,董事局決定,恢復他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而公司將繼續注視陳志雲所涉法律訴訟的進展。
陳志雲涉藉電視台業務貪污及串謀詐騙案,控方本月初因證據不足,撤銷他及其助手叢培崑共3項控罪,但他們連同無線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仍面對共5項控罪,押後至本月23日在區院答辯。
控方稱重新考慮後,認為控告陳志雲和叢培崑去年7月6至24日期間,使陳接受1.51萬元出席澳門JC Shop Premium開幕禮,該控罪入罪機會低,故撤銷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二人各自面對的代理人受賄及行賄代理人交替控罪。據報,陳志雲與港姐前冠軍葉翠翠曾在上述活動中剪綵。
控方亦增補一項串謀欺詐罪的詳情,指陳志雲和叢培崑詐騙無線及女藝員佘詩曼、楊怡、陳敏芝、陳倩揚和楊思琦,令5人出席兩項活動後未獲取酬勞。
現時陳志雲和陳永孫(63歲)各面對一項串謀欺詐,陳志雲另涉一項串謀使代理人受賄,以及代理人受賄的交替控罪。叢培崑涉及兩項串謀欺詐,一項串謀使代理人受賄及行賄代理人的交替控罪。3人准以10萬元續保外出,案件將以中文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