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nko
發表於 2010-9-24 06:56
回復 9# kingleecm
我就冇睇過.係警察話係我撞.
Big_McIn
發表於 2010-9-24 07:50
本人在2010年8月28日係東涌東薈城B1停車場出閘口入票機時.不小心車身剛剛撞倒入車票機對下的柱.我當時真係 ...
rinko 發表於 2010-9-24 00:11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叫佢claim你保險,有公証行做中間人,公道啲哩!
fuman0123
發表於 2010-9-24 11:16
喎搶有咩分別!!!{:6_124:}
babuwa
發表於 2010-9-24 11:34
本帖最後由 babuwa 於 2010-9-24 11:36 編輯
喎搶有咩分別!!!
fuman0123 發表於 2010-9-24 11:1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No difference.{:6_180:} {:6_180:}
That's why this year 太古集團 earn so much......{:6_176:} {:6_176:}
PP-HK
發表於 2010-9-24 11:40
唔好聽講句,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俾左錢就無法。當初就算佢報警, 呢種係意外又唔係屬於刑事毁壞, 你認左頭差人都唔會點理, 講唔掂數咪上庭lor, 唔係任佢話收幾多就幾多架ma。
moliu
發表於 2010-9-24 12:41
本帖最後由 moliu 於 2010-9-24 12:48 編輯
可以叫佢claim你保險,有公証行做中間人,公道啲哩!
Big_McIn 發表於 2010-9-24 07:50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x2
第一,佢話你撞,就真?有無証明先?應先叫對方拿出證據來,特別係對方事前事後的分別,以証明「全」由閣下造成!
第二,你當時用的係公司車,為僱主進行工作?如果係的話,應交由公司處理,即時報保險,佢地保險會做野。
人地話幾銀,你就俾幾銀?你真係太天真....
即使真係傾唔掂,上到庭,判埋你輸,但都唔係佢話幾多就幾多。甚至「第一」的問題,亦有很多點可以再爭論
你都可以自行找其他人士為你報價,甚至要求對方由你指派的人員負責修復,對方不能拒絕。
正如你應曾試過有輕微交通意外,對方一定要返原廠整,條數貴到.......但你亦可以要求對方到你指定的車房維修,只要車房能維修至意外前的狀態,對方是不能拒絕。
---此乃基於原作者的單一方言論提出的意見,並非正式的法律建議。原作者應向法律人士諮詢,本人不會就以上意見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moliu
發表於 2010-9-24 12:44
回復kingleecm
我就冇睇過.係警察話係我撞.
rinko 發表於 2010-9-24 06:5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警方唔係法官!!係唔係只能由法庭裁決!
佢只係唔想煩!
呢句話已經係佢地失當!可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rinko
發表於 2010-9-24 16:34
回復 16# moliu
唔係佢話幾多的問題?東薈城果邊成兩個星期先去報警.而我本身都唔知撞左?保險係要十四天之內要報的.時間都過左十四天.你話係咪局住比佢屈?公司都叫自己攪掂去.{:6_125:}
rinko
發表於 2010-9-24 16:42
回復 17# moliu
今次我只想比大家知道?有錢人就永遠唔理人死別.喜歡報幾錢價都得.香港政府都唔會理.我地D小市民就永遠係有錢人的搖錢樹.
zz9999
發表於 2010-9-24 17:36
喎搶有咩分別!!!
fuman0123 發表於 2010-9-24 11:1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有分別, 好過去搶! 搶係犯法, 咁屈錢法唔係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