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ok 發表於 2010-8-3 21:18

法律面前,窮人....

發送自我的 HTC Desire 大板凳

ming226 發表於 2010-8-3 21:54

agree, rich man can do anything whitout face to judge.........

七彩小生 發表於 2010-8-3 22:09

初初唔覺得好笑,睇完中文字最尾的暗位, 笑左.{:6_238:}

鐵心心 發表於 2010-8-3 22:20

窮人點做法{:6_141:}

fuman0123 發表於 2010-8-3 22:31

回復 1# chingok


    夠精景{:6_193:}

sunny 發表於 2010-8-3 23:08

人地含「金」鎖匙,窮人含「銀」。

sunny 發表於 2010-8-4 00:03

今日又有單有錢仔「無牌」+「醉駕」都係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peter99 發表於 2010-8-4 00:19

人地含「金」鎖匙,窮人含「銀」。
sunny 發表於 2010-8-3 23:0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重有無敵的後台添{:1_260:}

Raphael 發表於 2010-8-4 09:45

霍家公子早個幾星期前都有一單
睇而家呢個勢, 分分鐘乜都唔駛罰之餘, 佢仲可能有獎攞~~~

civiclau 發表於 2010-8-5 03:02

我諗遲D會多句,有錢人面前,差佬含....{:1_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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