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明 發表於 2010-7-5 21:40

嘩咁都得…

checkpoint 發表於 2010-7-5 22:26

早幾日睇完呢條片,令到自己拍車事都特別小心左,今日拍個位旁邊果架仲要係"保時X",好大壓力呀.....好彩冇事。 {:6_176:}

willtan 發表於 2010-7-6 09:57

以我嘅技術應該唔會考慮呢個位...{:6_156:}

w00tw00t 發表於 2010-7-6 10:11

E條友{:6_199:}

waicsl 發表於 2010-7-6 11:26

睇到車牌, 有證據,可否告佢!?{:6_124:}

若無其事走人, 太過分{:6_170:}

lexicon6 發表於 2010-7-6 11:31

無品 . . .

minimoai 發表於 2010-7-6 12:31

Hit&Run 太過分 ... 叫停車埸告佢啦 {:6_235:}

lamborghini436 發表於 2010-7-6 12:32

lee條由仔 完全唔識睇位

coolpan 發表於 2010-7-6 12:55

勁呀, 連續技, 勁過打街霸....{:6_193:}

diff 發表於 2010-7-6 14:57

我反而想知點解 D 人會一路坐車, 一路拍片,
唔通真係人人都係導演?
同埋拍片果個人
好心你就去差館報案啦
你放上網最後搞大左
差佬都會搞你協助調查架喇
所以我真係唔知你係想做良好市民
定係想點

不過條友撞完人架車就走
呢D 行為一定係唔好架喇
今次仲斷正
準備接受懲罰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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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金豐大廈停車場泊車撞花人地的車(兩次)不顧而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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