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4-29 21:04
本帖最後由 陳李張黃 於 2018-5-2 07:12 編輯
窮小子 發表於 2018-4-28 19:04
認同討論區要互相尊重丶和諧...
梗係間5中都有D咁人 ~ ~ 撩交打
They are so terrible. I just say she singsbad.
sunboy
發表於 2018-4-30 05:01
chopinlau
發表於 2018-4-30 16:33
可能樓主只聽過小琳第一張碟覺得難聽,而無再聽過新近幾張碟,其實每個歌者都要經過磨練,唱功才會爐火純青唱出韻味來,小琳係我聽到有進步的其中一個。
(利伸我無小琳嘅碟,朋友全有所以聽過哂。)
killua
發表於 2018-4-30 21:24
nanona
發表於 2018-4-30 21:29
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5-1 16:31
killua 發表於 2018-4-30 21:24
樓主剩係打左句好難聽又造作,可以點討論呢?又冇理據SUPPORT
根本樓主自己都唔鍾意小琳,又點會覺得好聽呢?
...
個POST有指她造作便是理據
以你的邏輯來説: 那你有何理據SUPPORT一些事冇理據SUPPORT便不可討論?
再且你們也不是回應個POST,
而你指踩人就預左俾FANS圍架啦,只能講句抵X死?-->我也只能講句果然與中國人是沒有討論必要的
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5-1 16:37
hkttf 發表於 2018-4-28 17:22
要討論 就要識聽jazz先得
logic problem
你真有趣
用你的logic
要討論 就要識聽jazz先得?
新聞討論: 要討論 就要識新聞先得?
社會討論: 要討論 就要識社會先得?
死亡討論: 要討論 就要識死亡先得?
政治討論: 要討論 就要識政治先得?
那麽何謂認識?
吾認識便不可討論?
有趣有趣
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5-1 16:39
lamwaikit007
發表於 2018-5-1 22:00
本帖最後由 lamwaikit007 於 2018-5-1 22:03 編輯
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5-1 16:39
對我回我家
但你都返la,紅墈,香港,世界等緊你
語言惡咒他人,已向 POST76 舉報你。
killua
發表於 2018-5-1 22:15
陳李張黃 發表於 2018-5-1 16:31
個POST有指她造作便是理據
以你的邏輯來説: 那你有何理據SUPPORT一些事冇理據SUPPORT便不可討論?
個POST有指她造作便是理據------>例子?邊首歌?鬼唔知阿媽係女人咩,你唔好問得膚淺D
如果你聽完首歌,分享你嘅感覺係冇問題的,但你似針對人(小琳)多D,言下之意即係鍾意聽嘅人係唔識音樂,冇品味?
再且你們也不是回應個POST,------>你踩人時又唔可以俾人支持?一定要聽你講?
我也只能講句果然與中國人是沒有討論必要的--------->呢度係香港嘅討論區,唔想討論歡迎你可以番上去同你D同志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