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要求領取7100萬生活費 高院駁回申請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早前不滿高院原訟庭從梅艷芳的遺產信託中,以分期支付形式向她發放每月生活費,她要求一筆過領取7100萬而興訟,今年二月上訴庭駁回她的上訴,梅媽於是在今年二月二十日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申請。「梅媽」覃美金(93歲)以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其他理由申請上訴終審法院的許可。判詞指,梅媽曾要求口頭聆訊,但上訴庭認為沒有必要。訴庭認為梅媽的上訴理據沒有合理的成功機會,又提出沒有關連的學術問題,更遑論對結果有影響。梅媽又認為飽受實質嚴重的不公平,上訴庭認為她只是重覆在計算生活費的方式上曾有協議,但實際上沒有相關協議,她的理據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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