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hanthony 發表於 2009-12-2 14:26



B 單位喺你隔離咋喎..........{:6_131:}
hkp1196 發表於 2009-12-2 13:10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AB單位唔係連住, 都唔明點嘈到佢{:6_136:}

chhanthony 發表於 2009-12-2 14:26

廚房及洗手間有冇關窗, 最好關門,因抽氣機位可能係元兇.
ricoy288 發表於 2009-12-2 14:02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都關埋

Metropolis 發表於 2009-12-2 14:27

anthony 兄係咪換左 SVS 就俾人投訴? haha
我都俾人投訴過幾次....差佬都上過黎一次
不過個差佬係問我 "先生係咪你投訴有燥音?", 即係唔嘈啦....{:6_123:}

ricoy288 發表於 2009-12-2 14:32

既然你做齊所有野, 我知啦, 其實佢唔係投訴你, 佢係投訴緊佢D樓上樓下,只不過甘橋個管理員行過你屋企門口, 米覺得係你羅, 真慘.........{:6_194:}

pepsiman 發表於 2009-12-2 14:48

香港法例知多o的

香港法例第400章第4條
噪音活動的管制 ~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2) 任何住用處所的業主、租戶、佔用人或掌管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明知而准許或任由噪音由該住用處所發出,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香港法例第400章第5條
噪音活動的管制 ~ 任何時間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以下活動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
(a) 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 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 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 經營生意或業務。

任何人犯本條所訂的罪行,可處罰款$10000。 (由1994年第2號第9條修訂)

76兄弟,小弟奉勸一句,都係打好o的鄰里關係啦{:6_142:}

chhanthony 發表於 2009-12-2 14:59

anthony 兄係咪換左 SVS 就俾人投訴? haha
我都俾人投訴過幾次....差佬都上過黎一次
不過個差佬係問我 "先生係咪你投訴有燥音?", 即係唔嘈啦....{:6_123:}
Metropolis 發表於 2009-12-2 14:27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之前MK投訴過兩次
SVS係第一次..
機我就晚晚都會試
但換O左SVS之後第二次試Hulk音波炮呢段
第一次被人投訴係隻MK第一次返嚟果日又係播Hulk

嘩你果度玩到差佬上嚟咁串
唔怪之得你果日話平時一定唔會咁大聲啦
攪到你真係唔好意思

ewartuen 發表於 2009-12-2 15:43

講開黐門縫貼, 我屋企道門裝得斜, 貼左就關唔到門, 唔貼又有疏位, 煩死!

發表於 2009-12-2 15:55

香港法例知多o的

香港法例第400章第4條
噪音活動的管制 ~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 ...
pepsiman 發表於 2009-12-2 14:4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平時做好D睦鄰工作, 真係好重要.

阿定 發表於 2009-12-2 15:56

講開黐門縫貼, 我屋企道門裝得斜, 貼左就關唔到門, 唔貼又有疏位, 煩死!
ewartuen 發表於 2009-12-2 15:43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我都係,黐左門縫貼,關門好迫!

阿定 發表於 2009-12-2 16:00

香港法例知多o的

香港法例第400章第4條
噪音活動的管制 ~ 住用處所及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
(1) 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或促使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 ...
pepsiman 發表於 2009-12-2 14:4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原來係咁,咁即係只有佢講,無你講,做運動大聲左咁點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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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好鬼慘, 被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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