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心心 發表於 2009-10-5 21:36

岩岩行街見到位人兄亂掉煙頭比人捉到應,
{:6_240:}

ING 發表於 2009-10-5 21:39

oh.....600{:6_125:}

大佬John 發表於 2009-10-5 21:47

本帖最後由 大佬John 於 2009-10-5 21:48 編輯

好似o係班馬線唔知10米定20米範圍以外唔犯法的

mas_cat 發表於 2009-10-5 21:57

所以過馬路真係要一眼關七. 睇O下有冇車之餘, 仲要睇埋有冇咖啡/PC響附近.

Phoenix 發表於 2009-10-5 22:06

親身經歷: 書面認罪求情 $250
不過拖左好幾個月, 又要等法庭出信, 你寄返去又要等審, 等埋罰款單, 卑錢搞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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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破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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