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zzzz 發表於 2015-1-28 18:33

本帖最後由 Krizzzz 於 2015-1-28 18:35 編輯

唔洗咁驚
聽返呢個版本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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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sir 發表於 2015-1-28 23:11

Krizzzz 發表於 2015-1-28 18: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唔洗咁驚
聽返呢個版本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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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9284 發表於 2015-1-29 08:59


傻女,似木頭似石頭的話得到注意嗎 -- 鄧敏琳 (文章轉載)

香港地,天天都有新鮮事,這幾天朋友都叫我聽李逸朗的哭腔版「傻女」,我身邊的人大都以一個恥笑的態度去聆聽此歌,然而,這無礙一個火熱話題的誕生。

其實,同期朋友推介的,還有Juno的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這首歌採用耿耿於懷的同樣班底製作(詞黃偉文、曲伍樂城),叫好叫座還挾帶著十年前大家對於耿耿於懷的集體回憶,見到好多人share兼quote了幾段歌詞出來,然後回帶過往K房記憶。兩條Youtube片(有聲無MV)合共三十多萬點擊率。

但李逸朗那條片(同樣有聲再加張圖),幾天而已,八十二萬點擊率。

這個年代,要唱得多好才可在短短幾天內有八十萬點擊率。(就連張敬軒和譚玉瑛那段青春常駐演唱會片段也無法達到這個效果。)

今時今日為了賺曝光率,大家都寧願譁眾取寵有Like先呃。

悲哀的是,在香港從來都是「寧願有人踩好過無人講」,正如早前杜如風的流行首爾被大肆討論後,最終成功製造話題,無論你讚好彈好,大家因此而聚焦在她的節目上,這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無論我說甚麼漂亮說話都無法掩蓋香港人(包括我)個個都有獵奇心態,嘴裡說得漂亮但最後大家愛看的都是些荒唐走調的戲碼。

就如天堂鳥的MK-Pop、阮民安的踩唔死我,大家笑笑笑笑笑,話題就這樣製造出來了。

又如我是歌手、中國好聲音那類型的歌唱節目,大家都說為甚麼要上去這個不公平的節目,然而陳潔儀早在好幾年前已出了隻碟翻唱心動,那時卻很少人留意,直至她於節目亮相、然後又被淘汰,才突然火紅。

娛樂圈又好、樂壇又好、又或者是我們整個社會都好,我們時時刻刻都在製造話題,製造一些易入口的東西好讓自己的生活變得更有趣味。

有demand才有supply,我開始想像李逸朗自資出碟時,也許想過了千百種方法如何翻身,到最後卻只能採取這種方法去博得大家關注。他唱歌本來就不算好聽(基本上大把唱歌好聽的人也不容易翻生,就像彭家麗,大家記得她,也只因有個朱主席走哂音作gimmick)又沒甚麼話題,蘋果日報說他捱了一段窮日子,然而今日社會又有誰會在乎?

他自資了六位數字出碟,像賭博一樣不成功便成仁,於是兵行險著,根本沒有人想過歌曲可以這樣演繹,無論讚好彈好,他還是贏了,贏了曝光率,現在全世界都知李逸朗回來了。

當然,我可以繼續說些音樂不應這樣做呀、這樣只是歪路呀、Like數不代表一切、點擊率高也不等於大家認同乜乜乜,但香港就是這樣一個殘忍的地方,舞台那麼小,大家時刻都在爭取聚光燈和話語權。

大眾文化當然可以寄寓很多意義、可以有很多層次,但同時它也是可以很淺薄的,因為大眾本來就不是甚麼高質素的觀眾,我們都只是一班但求笑下消遣下的觀眾。所以TVB永遠不死、愛回家永遠長播長有,有因才有果。

你說悲不悲哀。

杜sir 發表於 2015-1-30 10:37

ant9284 發表於 2015-1-29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傻女,似木頭似石頭的話得到注意嗎 -- 鄧敏琳 (文章轉載)

香港地,天天都有新鮮事,這幾天朋友都叫我聽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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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9284 發表於 2015-1-30 14:54

難為李逸朗—淺談音樂與樂迷 (齊柏林 文章轉載)

歌手李逸朗憑籍重編《傻女》一曲,成功引起網民注意並被廣泛談論。一時間其爆紅的程度,連多年只聽經典搖滾的本人(或曰:「鈎精」)都走上去youtube望望。首先,本人無意為李逸朗辯護,也犯不著再繼續落井下石。至於觀後感,就賣個關子,之前先來一個「不懂裝懂」,講一下音樂這回事。

音樂是個人主觀內在感受

音樂是主觀的—顯而以見,但又容我短話長說:音樂本身雖然跟數學及物理密不可分(當然,這又因為人類常用數學及物理去解釋事物),學習西方音樂理論的時候,你就會現無論是學習「和弦」或是「節奏」等等不同的音樂元素,很多時候你都是在鑽研「比例」。而事實上,「音樂」本來就可以說是「聲音」的一個子集。而聲音,就是聲波喇。某一個角度來說,音樂就是一堆隨著時間行進的混合聲波。

但縱使我們可以找到一些音樂的法則,例如「大調」聽起來比較光明快樂、「小調」聽起來比較陰暗傷感、D小調是最傷心的調等等;當音樂傳送到大腦後,卻全然是一種個人內在感受。貝司大師Victor Wooten說,音樂是一種語言。就像語言一樣,音樂是一種客觀存在卻被主觀接收的事物。同一句說話,每個人接收的時候,所產生的情感與感受都是非常個人的,跟個人的經驗及認知有非常大的關係。例如,「分手總要在雨天」,夠苦情吧?但因為中學班際歌唱比賽時班上有條茂利在台上唱這首歌時放屁,令你每次聽到這一首歌都只會感覺到滑稽。例子極端,但你應該已經明白了。

音樂口味是訓練下的習慣

先說一個「教科書」故事:一位印度音樂大師(Guru)受邀前往欣賞西方交響樂團音樂會,會後接受訪問。有人問大師最喜歡演出的那一個部份,大師說最喜歡第一部份。於是大家就問他是不是第一個樂章,他說不是,是再之前的部份。大家又再問是不是指序曲,他又說不是,是在那之前的那些。然後,所有人恍然大悟,他最喜歡的是樂手們在各自調音時,一起用「唔啱key」的樂器亂彈一通的時候。

跟西方音樂不同,歐美各種不同的音階都是建基於十二音體系(半音音階),印度音樂大師們都自有自己定義的音階,而且都超出了源自歐洲的西方音樂的十二音體系。當中有很多是一個調好了的鋼琴彈奏不出來的音符,西方樂理叫那些不在十二音體系的音符作微音符(Microtone)。所以大師與大師之間的音階都不是共通的,而是非常個人(兼且基本上是有無限可能性),要學習印度音樂都得跟從不同的大師去學習他的音階。而那些交響樂團的樂器,惟有在尚未調好時加上胡亂地彈奏,才可似彈奏出近似印度音樂那些充滿微音符及不被十二音體系框框鎖緊的色彩。

雖然五聲音階被認為「世界通行」,但一個人的耳朵以至音樂的愛好,的的確確是浸淫而來,跟他的文化背景有相當的關係。印度大師的耳朵就是因從少對微音符的訓練而變得對微音符敏感,正如叫你去聽印度音樂你都會覺「唔知條友係到彈乜」。You are what you eat,聽音樂也大概如此。

樂迷多數會被認知影響

更重要的是,廣大的樂迷對音樂的看法很多時都會「被誤導」。我知,講呢啲,實有人話「我唔係呀,係唔好聽我就話唔好聽」。The Flaming Lips的主音Wayne Coyne曾說過:樂迷喜歡你,你做甚麼他們都喜歡(恕我一時找不回那個訪問,未能引用來源)。你可能不認為自己如此,但我認為大部份人其實都是如此,都是立場/偏愛大於理性分析。既然大是大非都是如此(你懂的),音樂喜好就更是如此。而Bob Dylan在他的自傳中也講過,他喜歡書評人評他的寫作,因為書評人都是懂寫作的;但他不喜歡樂評,因為樂評人只是懂寫作,而不懂音樂。我無意在此辯論不懂音樂的人是否不能夠評論音樂,但Bob Dylan講出了:其實很多樂評人都是不懂音樂的。樂迷?嘻。一個流行歌手本身的形像、地位,本來就佔了一個樂迷對他的音樂的觀感的很大部份。

一切都是期望的落差

我對李逸朗這一首傻女的編曲及演繹,感想是「過火」而無甚趣味(是不是概念的一部份這個我也不知道喇)。至於樂迷的恥笑是否過激,難以訂下一個客觀標準,但我倒有一個很簡單的意見:「大佬,你李逸朗咋!你當你係Thom Yorke咩?學乜野人懶玩野懶藝術?」當然,這睇法很庸俗,但世道如此本人亦難以不落俗套。當然,是否只為收宣傳之效,我就更不會作任何猜度了。

最後講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多年前本人大學還未畢業(嗯,其實真係好多好多年前喇),參加一場校園內的午飯時間音樂會,演出者據講是一名歐洲有名的Free Jazz樂手(恕我已經找不到他的名字),他組了一個樂團受邀來香港參與法國五月的演出,順道來本人的學校演出一場。Jazz喎!爵士樂喎!品味野,當然引來不少校內教職員、家屬以及學生進場。開始才五分鐘,表演者們已經開始在台上亂敲亂打、用口啜大提琴、丟東西拾起再丟再拾起、捧著樂器搖頭晃腦的繞場一週。原來Free Jazz是會結合了行為藝術去演出的!但台下的品味觀眾按捺不住,約五分鐘左右已經有觀眾離席(倒不知道有沒有割櫈),一人領頭,不少人也尾隨離開。

可能這些人會認為這不是「爵士樂」(甚至不是音樂!而事實很多認為自己喜歡爵士樂的人亦只不過是喜歡Cool Jazz以至不是Jazz的Smooth Jazz,有機會再講),跟大家認為李逸朗這首傻女不是「正常人會聽的歌」,都只是一個不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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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究竟唱片公司係咪想個歌手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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