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m 發表於 2009-9-11 16:36

陳水扁夫婦判無期徒刑

陳水扁夫婦判無期徒刑 (明報即時新聞網, 16:12)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弊案宣判,他被判最重刑罰無期徒刑,並被判罰款2億元新台幣,其妻吳淑珍亦判無期徒刑。

聯合報指,吳淑珍被判罰款3億元新台幣,並褫奪公民權終身。


陳水扁是台灣首位元首涉及貪瀆弊案,也是首位被起訴、收押的卸任總統。他今次被判無期徒刑,再創台灣卸任領導人遭判刑的首例。


陳水扁涉及4宗案件分別為國務費、洗錢、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扁珍索賄、賣官等案,今天下午4時宣判。

鐵心心 發表於 2009-9-11 16:45

抵丫

hkbomberman 發表於 2009-9-11 16:47

Victory over the war against corruption!{:6_193:}

WE300B 發表於 2009-9-11 16:48

how about other person ?? all release???

ahnel 發表於 2009-9-11 16:48

真抵死, lee條友在任果陣都勁唔鍾意佢~ {:6_193:}

chyhm 發表於 2009-9-11 17:00

本帖最後由 chyhm 於 2009-9-11 17:09 編輯

{:6_193:}{:6_193:}{:6_193:}
可以開始下一頁

smallfatty 發表於 2009-9-11 17:04

{:6_193:}{:6_193:}{:6_195:}

呀牛 發表於 2009-9-11 17:30

正呀{:6_231:}{:6_193:}

小龍 發表於 2009-9-11 21:44

係大陸....肯定BAK 左{:6_129:}

Metropolis 發表於 2009-9-11 21:46

只係一判, 佢仲有兩次機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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