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起訴奧巴馬政府獲勝訴
鳳凰財經綜合7月16日消息,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奧巴馬政府禁止中國企業拉爾斯控股公司(Ralls Corp)的一宗在美並購案,這一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拉爾斯公司應當被允許質證。拉爾斯控股公司是中國大陸三一重工集團的子公司。
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也於16日早晨證實了這一消息。向文波通過微博稱:“三一起訴奧巴馬總統在美國巡回法院獲勝!”
向文波指出,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由漢得遜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維會金斯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就三一集團在美起訴奧巴馬總統和cfius一案作出如下判決:
1.三一集團在美關聯公司羅爾斯在bc項目中具有受憲法程序保護的財產權。
2.奧巴馬總統下達的禁止Ralls俄勒岡在BC項目的總統愛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Ralls在BC項目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美國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應的程序正義,包括cfius/總統做出相關決定所依賴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關信息後回應的機會。
3、Cfius就BC項目針對三一各公司下達的各項命令不因奧巴馬總統令而下達自動規避法院的審查,初審法院應就Ralls對Cfius各項命令的挑戰和訴求立案並進行實質審查。
早在2012年9月,拉爾斯控股欲收購位於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遭奧巴馬政府和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下令阻止。此後該公司便提出訴訟,指控奧巴馬政府越權。
中資企業勝訴白宮的法律案件前所未有。此案是第一宗挑戰CFIUS的審核流程案例。這宗案件的勝利,意味著美國以存在國家安全風險為由而對外資公司展開秘密調查的大門開啟了一個小縫隙。
早在2012年9月,拉爾斯控股欲收購位於美國俄勒岡州海軍軍事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項目,但遭奧巴馬政府和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以威脅國家安全為由下令阻止。此後該公司便提出訴訟,指控奧巴馬政府越權。 Good..............{:6_193:}
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