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次郎
發表於 2014-1-4 18:26
佢嚴正聲明,要交出證明,才能證實他講的說話,另外,啲啲確確這幾張是盜版CD。
agic
發表於 2014-1-4 18:53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樓主其實咩身份?憑甚麼發聲明?代表誰人說話?如何証實?或是否同行互相抹黑?邊個知?
(Post76 Android...
佢應系Modern/風行唱片,行內人,当然出一封公司声明伩会更有效力
可能系未写/吾方便post出?,不过上次環球告ABC唱片侵小鄧版权都有
公司声明登post
系米版主post就吾多记得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19:32
ant9284
發表於 2014-1-4 19:57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佢都可以係冒認,改個咁嘅網名,再在這裏入會,易過借火,再發表虛假聲名,抹黑同行,天曉得。
(Post76 ...
就算真係翻版, 而樓主又係現代音象就更唔直同情.爲左慳$唔登正式有法律效應嘅聲明, 縮皮係到出 post, 當76係免費宣傳工具.已經唔係第一次, 之前有碟出都開post硬推
(Post76 Android 手機版送出)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20:07
psb
發表於 2014-1-4 21:40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最反感就係呢句《同時,任何個人、公司或機構在獲悉有關 3 款侵權 CD 涉及侵權行為後,仍繼續預售、發 ...
我覺得他應該在他對顧客的聲明中添加個“請”字比較合, 因為我們不是欠他的債, 而是可能受害的顧客{:1_332:}
yuppi
發表於 2014-1-5 17:02
709394 發表於 2014-1-4 2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最反感就係呢句《同時,任何個人、公司或機構在獲悉有關 3 款侵權 CD 涉及侵權行為後,仍繼續預售、發 ...
預售、發行、分銷或售賣<-- 點會同消費者有關?
modernaudio
發表於 2014-1-6 13:39
有關侵權 CD 包含香港新興全音擁有的錄音製品歌曲版權,而香港新興全音是原製作公司,擁有世界性版權,任何地區的公司若出版、製作或發行香港新興全音之版權歌曲,必須獲得合法授權。
任何人未經授權而製作或複製歌曲版權,屬侵權行為。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版權擁有者必須作出聲明。
ant9284
發表於 2014-1-6 14:01
作出有效聲明係要用$登, 唔係係到抽水
(Post76 Android 手機版送出)
agic
發表於 2014-1-6 19:30
大王今朝系CD区巡视,加返超人同35ti铁人兄精post,证明睇过晒CD区post
若果佢刀吾觉有问題,即系尼个声明系有益同冇違规,甘我地尼亭非版规執人
應该尊重76版规執人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