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wil 發表於 2009-6-8 13:43

有關轉載文章既要求 ...

本帖最後由 wil-wil 於 2009-6-15 02:32 編輯

首先{:6_162:} 好多謝會員不時提供一手資料上黎 post76 ,令到各版友都可以享受到最新既資訊,呢資訊有時仲快過、新過本地影音雜誌既報導。與此同時,麻煩各會員在提供新料分享同時要注意幾點:

1. 標題上必須加入「轉載」字眼。

2. 非自己執筆報導、分享或附帶非自己拍攝及擁有權既相片,請付有出處或相關連結。

3. 如在被轉載文章內見到類似 ... 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載既字眼,
    請不要搬弄全文到我地網站,連結就可以。

4. 如非必要最好不要直接 scan 報刊到我地網站。真的有此必要,除要例明「轉載」外,
    請加入較高閱讀權限給有需要既會員朋友傳閱。

5. 如有任何轉載既疑慮,最好以現有法律作考慮為依歸。


希望往後,大家繼續提供合標准而由最新、最快既影音資訊比各會員,{:6_195:}謝謝!


-------------------------------------------------------------------------------------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在沒有有關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分發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的程度,即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港幣5萬元。

海關呼籲互聯網使用者要尊重知識產權,切勿以身試法,任何人作出上述侵權行為除了要負上刑事責任外,亦可能被版權擁有人追討損失。

hintel 發表於 2009-6-8 13:45

明白 wil-wil兄{:6_193:}

狐滴hp2210 發表於 2009-6-8 13:47

明白 , 唔該 要轉載字眼

tontontony 發表於 2009-6-8 13:48

明白~

Kelvin 發表於 2009-6-12 13:59

清楚收到,thx

slac 發表於 2009-6-12 14:35

明白

747-300 發表於 2009-6-12 14:48

yes sir!!!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有關轉載文章既要求 ...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Post76玩樂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Post76玩樂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