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瑟 發表於 2012-7-17 21:51

根本買2手CD的買家已經是對歌手和唱片公司的收入一點幫助也沒有,若要支持歌手和唱片公司,便應買一手碟, ...
rockerlam 發表於 2012-7-17 19:5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 不過我覺得最重要都係想想點樣推動買碟既風氣同為大眾制做需要比較來得有意思呢!!!!

TonyTDK 發表於 2012-7-17 23:06

回復 41# 小瑟


    所以身為版友既一份子,我都希望小瑟可以舉辦多d專輯分享會....整多d機會俾d師兄.....趺錢{:6_174:} {:6_175:}

小瑟 發表於 2012-7-17 23:24

回復小瑟


    所以身為版友既一份子,我都希望小瑟可以舉辦多d專輯分享會....整多d機會俾d師兄.....趺 ...
TonyTDK 發表於 2012-7-17 23:0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今年我地攪CD既EVENT已經超哂上年記錄架勒, 反而大家係買碟之後係度出CD實物圖同比多D聽感, 對買碟既需求仲會高好多呢!!!{:8_400:}

TonyTDK 發表於 2012-7-17 23:40

回復 43# 小瑟


    誘惑 {:6_138:} {:6_243:}

史提芬周 發表於 2012-7-18 01:28

反RIP完放真係好攪笑~~

RIP完放是侵權,未RIP完放二手一樣是侵權,甚至借比親朋戚友聽一樣是侵權。
軟件版權訂明不得作轉售(即放二手唔得),不得傳閱(借俾人都唔得)。

根本上一切租/放二手/借閱,都是損害唱片業務的舉動,RIP唔RIP完放根本已是無乜大意義;

講到咁義正詞嚴的話,所有網站軟件二手區都應該摺埋,所有愛惜唱片業人士都唔應該放二手,甚至唔應該將隻碟借比人。

kalok6 發表於 2012-7-18 07:07

反RIP完放真係好攪笑~~

RIP完放是侵權,未RIP完放二手一樣是侵權,甚至借比親朋戚友聽一樣是侵權。
軟件版 ...
史提芬周 發表於 2012-7-18 01:2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放二手侵權。。。。香港有無案例??

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8 10:43

有排睇, 睇完都唔明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pdf.nsf/6799165D2FEE3FA94825755E0033E532/9849EA415F543AAA482575EF0014C04F/$FILE/CAP_528_c_b5.pdf

小瑟 發表於 2012-7-18 10:45

例就咁定, 但邊可以執行呢?? 你睇下信和D二手碟鋪, 分分鐘歷史仲老過我地!!!

obee 發表於 2012-7-18 17:01

今年我地攪CD既EVENT已經超哂上年記錄架勒, 反而大家係買碟之後係度出CD實物圖同比多D聽感, 對買碟既需求 ...
小瑟 發表於 2012-7-17 23:24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今日又入左兩雙, 呢排勁入cd...
放二手我覺得無問題, 呢個同歌手生計當然無關, 二手車一樣啦.
只係cd唔同ms windows, 無cd-key, 無copy protect, 所以先有呢個rip完放嘅可能.

小小離題, 作為hifi 新手, 我個人經驗, 播cd係可以較易好聲過rip完播. 當然, 呢個係假設set得套野好 (cas 同 cdt/cdp 都set得好).

obee 發表於 2012-7-18 17:06

反RIP完放真係好攪笑~~

RIP完放是侵權,未RIP完放二手一樣是侵權,甚至借比親朋戚友聽一樣是侵權。
軟件版 ...
史提芬周 發表於 2012-7-18 01:2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都啱, 我覺得法例呢方面係故意傾向保障"軟件"版權持有人的. 因為我估計立法當時"軟件"係較難保障的 (依家當然較以前易保障啦).
好似香港嘅外傭法一樣, 係保障外傭多過僱主的. 因為外傭係呢個情形下較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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