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boy
發表於 2012-7-16 16:12
樓主自身不正,
audio CD-R 私房老翻又點睇???
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6 15:58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有黎混淆視聽,岔開話題............{:8_391:}
bbq2005
發表於 2012-7-16 16:18
我每隻CD買番黎都會rip,除左因為我要放入手提聽,重要知道隻CD有無問題,可以及早換。
其實將CD賣出,就再無權擁有CD既內容。
去itune買番都只可以有從itune買番黎既file,重keep住個lossless就侵權。
其實可以聽到夠先至放,唔差得好遠。
再講keep咁多響度,又可以聽得到幾多呀?
唔好埋咁多,繼續聽好歌!
MUSIC…
{:8_403:} {:8_403:} {:8_403:} {:8_403:} {:8_403:} {:8_403:}
bbq2005
發表於 2012-7-1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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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6 16:21
本帖最後由 shiftvictor 於 2012-7-16 16:22 編輯
回復 52# sunboy
不是我講, 睇post
http://www.post76.com/discus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83501&ptid=125112]50#
私房老翻又不是我作
老翻 同 rip有咩分別, 想請教
sunboy
發表於 2012-7-16 16:28
回復 55# shiftvictor
師兄請勿誤會,小弟並非針對"RipCD"的行為,而且我亦無權無本事干涉他人rip完CD就立刻放售的行為,祇是希望Post 76會禁止版友用"rip完就放"這等富爭議性的字句在二手區內出現,更希望版友們自律,唔好用呢D有侵犯版權之嫌的字眼來損害76之正面形象!{:6_142:}
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6 16:43
回復 56# sunboy
但唔通POST76又支持水貨碟??? Bluray區大把咩英遜, 德遜, 美遜碟, 本地代理一向反對平行進口
按照《版權條例》中所規定,禁止售賣違法或侵權的平行進口貨品違法或侵權,平衡入口的貨品是指該
貨品是合法於外國發行及銷售,但該貨品輸入香港,而香港本身有本地的分銷商或該貨品有版權持有人的協議文
件約束的以下貨品,便不能在港銷售:
音樂及影像
電影
電視劇集
電子書
有D 野唔好糾枉過正, 俾D 空間
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6 17:00
"Rip完放" 只是一個形容詞, 代表只新碟只用過一次, 如果我係買家, 會聯想到冇花及新淨,比起咩都冇寫有一份安心。
至於版權問題, 要靠大家自律, 當然要遵守香港版權條例, 大家都唔係法律專家, 有時要係一些灰色地帶取其平衡, 要不然個個都觸犯法網
sunboy
發表於 2012-7-16 17:12
本帖最後由 sunboy 於 2012-7-16 17:25 編輯
回復sunboy
但唔通POST76又支持水貨碟??? Bluray區大把咩英遜, 德遜, 美遜碟, 本地代理一向反對平行進 ...
shiftvictor 發表於 2012-7-16 16:43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師兄你要自揭瘡疤俾人睇我唔阻你,你要take risk唔關我事{:9_435:} ,我衹係唔想呢D有侵犯版權之嫌嘅字眼起76二手區出現,禍及無辜咁姐,如果76版主們覺得係冇問題嘅,我亦言盡於此,{:9_422:} 再繼續糾纏不清亦無補於事,本來是善意提醒反變醜人攪屎棍{:9_418:} ............算了吧,就交由76版主們和眾版友仲裁決定!{:6_238:}
小弟收聲當幫忙好了..............{:8_391:}
waion1985
發表於 2012-7-16 17:17
本帖最後由 waion1985 於 2012-7-16 17:22 編輯
想講好耐,最X憎乜乜rip完就放既人{:6_124:},有種你放完d CD 後del 晒你rip既歌
我就算rip完都留返隻碟,CD/ BD一樣
rip完就放仲衰過買老翻{:8_370:}
ikioh
發表於 2012-7-16 17:30
本帖最後由 ikioh 於 2012-7-16 17:50 編輯
回復 57# shiftvictor
節錄自 香港書展2012 供ching參考
版權事宜
參展商必須保證展品在各方面均沒有違反或侵犯他人權利,包括所有知識產權權利。參展商必須遵守《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包括《2007年版權(修訂)條例》下有關平行進口的規定。平行進口的版權作品是指那些獲製作地方的版權擁有人授權製作,並預定於香港境外市場銷售的正版作品,但這些作品卻在未經版權擁有人允許的情況下輸入香港。
根據修訂後之條例,有關作品於世界任何地方發表後15個月內,如參展商就平行進口作品作出以下行為,將會負上刑事責任:
[*]經銷(包括售賣、出租或分發作牟利用途)任何平行進口版權作品(電腦軟件產品除外)
[*]輸入或管有平行進口電影、電視劇、音樂聲音紀錄或音樂視像紀錄作公開放映或播放用途
如有關作品已於世界任何地方第一次發表超過15個月,參展商仍須負上民事責任。
參展商如輸入平行進口作品,必須保證該作品在香港經銷/發售不會侵犯版權或違反任何專用特許協議。舉例說明:如參展商由內地輸入任何平行進口之中文簡體字書籍並在香港發售,請留意及了解此舉是否侵犯版權或違反任何特許協議。假如任何平行進口之中文簡體字出版刊物在香港製作及/或發行會構成侵犯版權或違反任何特別協議,則該等中文簡體字版刊物不得在「香港書展」中陳列/展示/提供銷售/售賣。有關《版權條例》的詳細內容,請瀏覽知識產權署的網址:www.ipd.gov.hk。
有關小冊子
http://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copyright/parallel_imports_leaflet_c.pdf
大家可自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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