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2:44
ckw兄,如果閣下認為上述二手買賣帖文不屬於屬大量放售,並沒有觸犯版規,在下公開對ckw兄賠個不是。
...
SonSon 發表於 2012-5-3 11:5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版規又有定明"大量放售"的定義,只是你們覺得係就係,那樣合理嗎?
我售賣的是二手私人物品,那有轉售圖利?
我也講明賣出八件,仲有兩件,何來賣極都有?有乜證據顯示我係職業賣家?
我好像被你們針對,是否我冇比錢你地?抑或係阻住你們同其他代理的生意伙伴?
阿定
發表於 2012-5-3 12:46
何為賣極都有?有乜證據顯示我有大量貨品?
我屋企共有十隻Notepad,起初我只打算出售四隻,而且也是用過 ...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2:29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重點在於無標明二手定全新,無標明數量,所以有懷疑,好正常,你現在解釋番,咁咪好好地,你有權火,但你火完後,能否企係版主立場去想,你張相得幾件,初初大家都以為你清野,賣私人物品,但你一回賣左八件,仲有兩件,數量上被人懷疑賣極都有,係合情合理的,當其它人賣線,十條八條咁賣,我地一樣會處理,並唔係針對人,而係針對事,正如一開始所講,唔係幾多個帖的問題,而係同一件產品,有好多件的問題!
你自己都好清楚問題出在 2) 有理由相信為私下大量購入作轉手圖利之商品 當同一樣產品,數量去到10都唔能夠有所懷疑就變得不合情理了
我地承諾你,件數呢個問題,我地有需要檢討,但希望你同時明白,你果帖的而且係好易另人誤會係 大量購入作轉手之用!
從樓主的標題以多少個帖為問題,而結論係其中一個帖有問題而己,好明顯只係一個誤會,大家澄清番,事情就容易解決,版主有權質疑,你亦有權解釋,事情就總算有所交代了吧!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3:37
重點在於無標明二手定全新,無標明數量,所以有懷疑,好正常,你現在解釋番,咁咪好好地,你有權火,但你 ...
阿定 發表於 2012-5-3 12:4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在你們版主的角度睇,可以對我有懷疑,但有懷疑就應該調查或向我查問。
Sonson版主未查問下也判我有罪,當我係職業賣家,那樣對我公平嗎?
我之前出分享就比人當我打手,而家賣私人二手物品又當我職業賣家,真係心淡...
我在此所出的四十多個非賣買貼,那咪係白費?一個職業賣家會在網站出咁多分享貼?
對你們的處事方法好失望。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3:46
我在09年已買入兩隻notepad,也有出分享報告,如果我係職業賣家,我會三年後才大量放售?如果思疑?有冇査清楚?未查清楚前就向我發出warning or remineded,如我聽sonson去改post,我咪承認自己係職業賣家,差點中你們的局。
http://www.post76.com/discuss/viewthread.php?tid=16203
阿定
發表於 2012-5-3 14:04
在你們版主的角度睇,可以對我有懷疑,但有懷疑就應該調查或向我查問。
Sonson版主未查問下也判我有罪,當 ...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3:37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何為判你有罪?如果PM你就係判你有罪,敢問扣分、刪帖、Ban account 算係咩呢?
要為一個有懷疑的帖子而去起晒你的帖出來逐一去睇,係完全唔可行兼唔現實的,難道警察見到一個有可疑的人,要先跟蹤佢十日八日,才可對佢做簡單的問話?
如果你唔係職業賣家,那為什麼要咁敏感呢?寫多兩隻字,標明係 "二手" 好難嗎? 還是你有心欺騙會員,當係全新咁賣? 還是你期望會員們會先查看你之前所出的40個帖子,然後自行查出你賣的是二手貨? 又為何不能一開始就說明有多少件?讓人誤會賣極都有? 因為你期望所有同你買野的人都會查你之前的發帖來計算你有多少要賣?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4:41
回復 25# 阿定
我唔想再拗冇謂嘢,我只希望還我一個公道。Sonson在冇查問下已話我犯版規,叫我改,咁仲唔係判我有罪?警察發現可疑人也會先調查,後拉人,再比法官詅訊後才定罪,現在我的感覺係被屈,公理何在?
SonSon 2012-5-2 22:15
ckw兄,閣下在二手區之帖文,因數量問已屬大量放售,違反二手區版規,請盡快修改,否則有機會被關帖,唔好令大家難做,多謝合作。
阿定
發表於 2012-5-3 15:00
回復阿定
我唔想再拗冇謂嘢,我只希望還我一個公道。Sonson在冇查問下已話我犯版規,叫我改,咁仲唔係判我有罪?警察發現可疑人也會先調查,後拉人,再比法官詅訊後才定罪,現在我的感覺係被屈,公理何在?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4:41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警察 發現可疑 人 也會先調查 ,後拉人, 再比法官詅訊 後才 定罪
版主 發現可疑 會員 也會先PM查問 ,後刪帖 ,再比版主區討論 後才 ban account
這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而且SonSon 版主都講左,如果你認為上述二手買賣帖文不屬於屬大量放售,並沒有觸犯版規,SonSon版主已經公開對ckw兄賠個不是的了。
Ken704
發表於 2012-5-3 15:47
回復 26# ckw3031
Ck兄!絕對明白你有難過既感受,但我相信今次係一個小小誤會,sonson叫你改番個post都係懷疑有商業賣家為大眾着想,絕對唔係判你有罪!就今次事件如果引起ck兄有不快,不滿,希望你容許我小弟ken704向你賠個罪。希望ck兄大人有大諒放低唔開心既事繼續享受上網既樂趣! 謝謝!{:1_351:}
版務總管組 / ken704上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5:56
回復 28# Ken704
Ken兄呢番說話令我當堂順晒,事情也可告一段落。
麻煩了各版主,小弟也向各版主致歉。
Ken704
發表於 2012-5-3 16:01
回復Ken704
Ken兄呢番說話令我當堂順晒,事情也可告一段落。
麻煩了各版主,小弟也向各版主致歉。 ...
ckw3031 發表於 2012-5-3 15:56 http://www.post76.com/discuss/images/common/back.gif
謝謝ckw3031兄!!!{:6_195:}{:6_195:}